欲望和商品的实际效用和功能无关。
想要激发起人们的购买欲望,仅仅在产品说明书中加入更过的功能介绍是远远不够的。
“欲望”触发器有四大支柱:
1.暂停思考、启动感觉
“人们会忘记你说过什么、忘记你做过什么,但是永远不会忘掉你带给他们的感觉。”
2.让平庸变得感性;
3.利用五种感官;
4.戏弄与挑逗;
感想:这方面必须先练内功,“我自己的行为是怎么产生的”,在日日反省,先感知触发器,以及其含义和被触发的过程。在这方面需要日日反省;以及从史书和文学作品中去感知,塑造出对“触发器”的感知。
欲望,控制着我们的头脑和行为
最近一个星期,被一个连续续剧勾引住了,每天脑子中会出现电视中的画面,周末被他勾引的两天没有出门。
现在想想,作为一个成年人,特别是自认为有点自制力的成年人,怎么会这么迷恋一个电视剧呢?
事后发现,被勾引的是我们内心的欲望,里面有“情欲”、“惊喜”和“神秘”,特别是编导特别会用神秘,使我们一集看后又想看第二集。
不能不承认,作为一个“人”,一个普通人,每天都是在被欲望所支配着。
反过来讲,做事情,首先要问,满足人的什么欲望呢?能够给他带来什么感觉?让他产生什么行动呢?
这个问题我们每时每刻在做,每隔两三分钟刷朋友圈,满足“好奇”,让我产生“舒服”的感觉,看到搞笑和惊奇的朋友圈信息,转发给别人,让我产生开心,有趣的感觉;而一般频刷朋友圈,却恰恰发生在事情没有思路解决,焦虑或无聊寂寞的场景中。满足大多数人喜欢“惊喜”,“保持在微信群体中”,从而获得开心,有趣的感觉。
如果理性看这个事情,几乎所有的人,能看手机的时间,都在刷朋友圈,微信群。而朋友圈,是汇集朋友信息的场所;微信群是通信的工具;从他们最基本的功能来说,一个满足了移动快捷的通讯功能,一个汇集了信息功能。为什么对人的影响却是那么大呢?
明天,让我们继续思考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