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讼

长山的石宗玉进士,担任过新郑县令。当时,有一位从远方来的客商张某,在外经商多年,因为生病想回家,不能骑马,便租了一辆手推车,随身带了五千两银子,两个车夫拉着推着车就上了路。走到新郑时,两个车夫去买吃的,张某守着钱,一个人躺在车里。有个某甲从旁边经过,偷眼看见了钱,一看旁边没有人,便抢走了钱袋。张某无力抵抗,竭力爬起来,远远地跟在某甲的后面,来到一个村子里。张某从后面看见某甲进了一个院子,张某不敢直接闯进去,只是从短墙上往里面偷看。某甲放下背上的钱袋,回头看见张某在偷看,便恼怒地抓住他,诬陷他是贼,把他绑了来见石县令,并且叙述了情况。石县令审问张某,张某详详细细地叙述自己的冤情。石县令认为这个案子查无实据,便将二人都骂了出去。二人出来时,都说这个县令不分青红皂白,石县令假装没有听见。他突然想起来某甲长期拖欠税赋,便派差役严加追讨。第二天,某甲便拿着三两银子来交税。石县令问钱是从哪里来的,某甲说:“是当衣服卖东西得来的。”并且一一报出名称来加以证实。石县令让衙役去查一查纳税人中有没有和某甲是同村的人。某甲的邻居恰好在,石县令就把他叫上堂,问道:“你既然是某甲的近邻,他的银子从哪里来,你应该知道吧。”邻居说:“不知道。”石县令说:“连邻居家都不知道,这笔钱来得可是不明白。”某甲害怕了,看着邻居说:“我当衣服、卖东西的事情,你怎么会不知道呢?”邻居急忙说:“是,是有这么回事。”石县令大怒道:“你和某甲肯定是同伙,看来不动刑逼供你们是不说的了!”便命人取来刑具。邻居恐惧地说:“我因为邻居的缘故,怕说了实话,会招他怨恨,如今既是要对我动刑,我又有什么好隐瞒的呢?他用来交税的钱确实是他从张某那儿抢来的。”石县令听完,就把邻居放了。这时张某因为丢了钱还没有动身回家,石县令就责令某甲抵押财物赔给张某。由此可见,石县令确实能实心实意地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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