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组部负责人在详解《方案》时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要解决三个问题,其一是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问题。其中提到解决“唯年龄”取人问题,这个提法好!
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新时期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总标准。年轻化是对干部年龄的要求,主要指年富力强,精力充沛,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其目的有两个:一方面不断把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使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另一方面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离退休制度,使各级领导班子有一个合理的年龄结构。但一个时期以来,为加快干部年轻化进程,不少地方出台政策,对领导干部的最高任职年龄进行限制,到了最高任职年龄后必须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转为非领导职务(俗称“退二线”)。不少地方正科级干部53岁、副科级干部52岁“一刀切”退居二线。名义上是“退二线”,实际上相当于退休,可以不用上班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主要领导任职呈现“低龄化”趋势,如有的地方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领导职务,年龄规定在40岁左右(不超过42岁),提拔担任乡镇党政副职领导职务,年龄规定在35岁左右。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唯年龄”取人其实是对“年轻化”的曲解,是一刀切的做法。它不利于调动各个年龄阶段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四十多岁、五十多岁,正是一个干部成熟或比较成熟的年龄,工作经验丰富或比较丰富的时候,如果不到退休年龄,身体条件许可,又德才兼备,具有担任某个职位的能力和水平,为什么要限制其任职年龄呢?五十二、三岁就退居二线,不做工作,无疑使这部分干部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继续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条件和机会,对个人是损失,对单位、对党和国家也是损失,更不利于建立领导班子科学合理的年龄结构。
年轻化,并不是干部越年轻越好,合理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应该是老中轻三结合。解决“唯年龄”取人问题,破除年龄藩篱和“二线模式”,有利于深化对干部“四化”标准的认识,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20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