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简史》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公元636年,穆斯林的约旦击败拜占廷军队,并于638年占领了罗马圣地——耶路撒冷穆斯林,称为——古都斯。
“疯狂的野蛮人蹂躏上帝在东方的教堂,甚至,说起来羞耻——奴役基督的圣城耶路撒冷!”
教皇乌尔班二世用这些言论鼓吹整个欧洲的基督徒参加一种特殊的朝圣——十字军东征,想要夺回圣地。
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无数基督教徒响应号召,佩戴十字标志,冒死夺回圣地。
但在公元1187年的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中,萨拉丁在哈廷击败十字军,再次攻克了耶路撒冷。
教皇发起第三次十字军东征。
约翰家的古堡大堂墙上挂着一把生锈的剑。
那是亨利爷爷的。听奶奶讲,爷爷用那把剑刺杀了无数个异教徒,后来战死在第二次东征的战场上。现在爷爷已经升入天堂,享受上帝的恩泽。
时常有吟游诗人来访,他们歌颂十字军的英勇善战,吟唱作战歌谣。
每周做礼拜时,约翰有时会望着教堂的彩绘玻璃墙发呆,那上面画着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中,大英雄用长到赐刺死异教徒,夺回圣地的胜利场面。
神父站在受洗台上讲道:如果我们偷盗或杀人,上帝会让我们下地狱,但如果我们杀的是异教徒,上帝会让我们进入天堂。
所以,当教皇再次发起号召的时候,约翰一股热血冲上心头——他要参加十字军。
他想像着自己参加战争的英勇场面,即使死去,天使也会带着他的灵魂直升天堂。
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家人的时候,整个家庭都沸腾起来了,母亲不停的亲吻他,说他真是她的骄傲!连平常一直严肃,觉得他不成器的父亲眼眶都有点泛红。
自己平时最讨厌的,住在河对岸的魁梧而嚣张的麦克,听说这个消息都跑到他的家里来,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背,说他干的不错。
当约翰离开城堡的时候,全村人都为他们送行,像他挥手致意,全村的年轻姑娘都对他投来崇拜的眼神。
约翰就这样加入了十字军的队伍。
故事中的约翰就生活在由,教皇,神父,家庭和中世纪文化一丝一缕编织的意义之网中,从小就被灌输了参加十字军,杀死异教徒就可以进入天堂的思想。
我们同样生活在意义之网中。
妈妈从小会跟我们说:”你看隔壁家谁谁谁的孩子成绩多么好……”
“你哪个远方亲戚又考上985,211……”
“你好好念书,将来考一个好大学,以后找一份好工作。”
老师会说:”学生的义务就是好好学习,考上一个好的大学……”
小的时候,我们的梦想是多种多样的:当老师,当医生,当科学家,当宇航员……但越长越大,考大学似乎变成了大多数人的共同梦想。
好好学习吧,将来考一个好大学,考上大学之后呢?
不知道了。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学生初高中成绩都特别好,积极向上,一上大学就开始颓废迷茫,放纵自己。
我们从小就被家庭,学校,社会塑造了一种既定的价值观,世界观,很少有人会独立思考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大学里也是这样,别人考研我也考研,别人考公务员,我也考公务员,别人做兼职我也做兼职。很少有人真正去思考做这些事真正的意义在那里,一味的跟风与从众,只会让我们最终迷失自己,流入平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