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0:#笔墨里的时光,自娱自乐坚持写作三十天#第29天(第二轮)
晚上给同事小妹家请客,她家今天“热闹”(本地话),除了有比较传统的抬神活动,据说昨天晚上还有踢火习俗:光着脚丫从烧得滚烫的炭堆上踩过,或者一脚踢开,不被烫伤……
我们早早的就到同事小妹家,因为客人较多,她们并没有自己做菜,而是承包出去。吃饱喝足后,同事小妹带我们去看了她们村的民宅、戏台。回来的路上,开始听到鞭炮声,各式各样的烟花在空中绽放。,
其实,过完春节的这段时间,周围很多的村庄都有类似的活动,我们家以前也是这样热闹过的,就比如抬神活动(把原本供奉在庙里的神明请到轿子里),挨家挨户的接受人们的膜拜。小时候是最喜欢这个时间的,除了有大鱼大肉可以吃,还能跟着大人抬着神明满村子的跑,还特别明确规定哪一尊的菩萨,只有刚结婚的新人或者是刚誔下男婴的家庭才有资格抬,所以场面很是热闹,每年都有很多年轻的男生在等(女的不能抬神),一般整个村子走下来,都要持续4小时左右。除了抬神,还会祭拜先祖,并请芗剧团进行表演等活动,然后,是大摆宴席请亲朋好友吃好料的,家长里短,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如今的新型农村将这些习俗慢慢的简化了,由原来的一年热闹好几次,变成现在只是祭拜下祖先而已。也不请客了,一切从简。可是我觉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应该保留的!比如,抬神活动要求全村人每家每户都需出一个男丁,这个有助于培养村民的团结;芗剧的表演,有助于保护一些地方的特色艺术;固定时间,亲戚们集合在一起,吃吃喝喝,也能促进彼此间的感情,维系血脉亲情!有些东西可以取缔或简化,但有些东西必须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