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女主人公李雪莲和丈夫秦玉河为了在当地多分一套房,两人商量好先假离婚,办离婚证,等分到房子后,两人再复婚,结果秦玉河欺骗并被判了李雪莲,故事由此展开。从人性的角度说,秦玉河是不是更该批判呢?但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李雪莲如果当初没有贪念,是不是就不会被骗离婚呢?如果她能放下执念,是不是就不会在上访的怪圈中挣扎那么多年呢?
里面的镜头很多都让人发笑,但是笑过之后会觉得心理苦苦的,说不出来的压抑。执念真可怕,合理的良性的执念可以说是信仰,否则就是人生可怕的病毒。如果一个人的尊严被漠视、践踏,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如果心理不健康,或者说没有正确的引导和疏导,这种执念会烧毁自我,甚至造成小面积的灾难。
从民众的角度来说,剧中讽刺的主要对象是各级官员,丑恶的嘴脸从古至今没有变过,官话连篇,甚至是诡辩连连,看人下菜碟,不仅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而且见人也说鬼话。在问题面前来回推诿,不愿意担责任,一点小事推出了大事,反过来又自表清白……
从官方的角度来说,影片中,每一位官员对李雪莲的事情并没有说不处理,可法律判决的事情该怎么处理?李雪莲自己缺乏法律意识,明明已经跟秦玉河办理了离婚手续,为什么却还要这么无理取闹?李雪莲感觉自己被抛弃,她的尊严在秦玉河那里找不回来,在社会上那些人身上找不回来,在法院也找不回来,她痛苦啊,郁闷啊,她只有不停地上诉,来减轻自己的痛苦,一抒自己的郁闷,她就是想找一个地方,找一个领导,站在自己这边,为她伸冤。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个人能够给她以真正的同情、关怀、疏导和帮助,也许她能够走出这个泥沼,但没有。
其实,李雪莲的问题真的那么难解决吗?一个人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肯定和支持,她的愤怒就会减低,她的认知提升,行为就会改变。或许最开始,李雪莲想的只是有人主持公道,为她说一句话,证明她不是潘金莲,证明秦玉河和她办完离婚再娶别的女人是对她感情上的背叛,证明秦玉河才是背信弃义的人,或许这是她想要的,可是,李雪莲得不到她想要的结果,所以她一路告了下去。就像从北京去深圳,有人飞到南极,再从南极到北极,最后到深圳,还没落脚又回到了北京一样,绕了很多弯路,最终回到了原地。一件事波及的人和事情越来越多,个别人费心费力,相关部门劳民伤财,谁有好处?
影片中直到最后,秦玉河不幸车祸死亡,正应证了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李雪莲无法再继续状告一个死人,就像生活失去了奔头和方向,一时之间迷失了自己,甚至要上吊自杀,秦玉河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她的自尊和感情,她本应该坚强的走出阴影,活出自我精彩,可是她却走进了一个死胡同里,一告就是十几年,她筋疲力尽,却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那句“别在一棵树上吊死”的意思,生活还有很多事,不是光要告倒秦玉河,她终于选择了新的生活。秦玉河三日洪福两日享了,而李雪莲半生都在痛苦中生活着,值得吗?可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
经常会听到一些告状类的故事,某单位一群临时工,干了十几年二十年,当初说干够十五年转正,工资提升,等啊盼啊,眼看过了当初文件上的十五年又好几年,却没有任何动静,为了公平,为了给自己辛苦这么多年讨个说法,这群人也走上了告状的路,然而,一次次失败……
从这两个告状事件中看,不公平的事情让告状者的心理不平衡,他们都是为了讨回一个公道。秦玉河钻了法律的空子,李雪莲在道德的缝隙里苟且。也许当时需要,某位领导不得不下了个文件,让这些人死心塌地的干了十几二十年,到头来因政府没钱,无力解决问题,只能拖着不解决。一到关键时间节点,相关部门防这些人如防敌人一样,威逼利诱,围追堵截,好不热闹,请问,没有公平何以服众?将心比心,相信他们其实并不想走上这样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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