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风波还没过去,安徽那边又出现了一起“见义勇为事件被顶替”。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安徽涡阳郭某近日向媒体透露,自己见义勇为事件被人顶替。在18年的3月1号下午5点多的时候,那时候天下了雨,村里的路滑,学校的校车在往返的途中与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双双坠入河中。这时,旁边的群众便有3人(这3人因该救人事迹,登上了同年6月的中国好人榜)马上跳入水中,开始救助车内的人。郭某家离事故现场非常近,仅百米距离,在事发后郭某一家也迅速赶到现场开始救人。在听到被救老师说车内还有一名司机被困时,郭某和其弟弟毫不犹豫地跳进水中将司机拖出来,由于校车已经沉入水里一大半了,实在是情况紧急、救人要紧,郭某用手、锤打烂了校车的窗户打烂后,和其弟弟争分夺秒的将司机从左后尾的窗户救出来,并将被困司机拖上岸。

在事发三日过后,郭某也接受了安徽电视台某个节目组的采访,郭某在该节目上详细地阐述了自己救人的过程。当时被救的司机的家人也有在之后到郭某家进行登门拜访致谢。
事隔几年后,郭某才得知原来当年与自己一起参与救助的另外3个人都登上了中国好人榜,自己却没有名字。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上,登上榜的一共是4个人,还有一个人当时大家伙都不认识。除此之前,这位顶替者在采访中所描述的救人细节,与郭某自己在当年接受采访时候所说的一模一样。

郭某由此怀疑,自己见义勇为的事情被这个宋某给顶替了。
郭某表示自己是自愿救人,并没有想那么多名或者是利的。自己救人的名额如果是村里领导漏报的话,自己也不会说什么,但是顶替的性质就不一样了。郭某还向我们透露,顶替者宋某的母亲和村里面的书记是亲戚关系。此话一出,其意颇耐人寻味。要知道在当时大学生见义勇为,对于其个人档案记录等各个方面都有好处。
此外,郭某还透露在当年事后接受采访时,电视台上也没有标注自己的名字,而是只用了“救人者”这三个字代指郭某。

当时事发周围的群众也表示确实看到了救助者郭某跳进水中救人了,对于顶替者宋某许多当时在场的许多群众则是表示不认识,当时在救人现场好像确实没有看到过这个人。

顶替者宋某对于郭某的说法表示其纯属污蔑,并要求郭某道歉。宋某说当时事发群众不认识自己很正常,因为自己并不是这个村的。自己在救人后并没有多逗留,因为手部受伤才得去医生那往处理。自己家里确实和村书记是亲戚关系,但是谁也不知道这次救人以后会获奖。而且自己姐姐还在事发当天发了说说,并标注道“为老弟的见义勇为点赞”。
工作人员则是对于郭某说的“顶替行为”在询问调查后,表示并不存在。除了宋某姐姐发布的说说可以作为证明外,因为大学生宋某个人辨识特征较为明显,是参与救援的唯一一名大学生,他还戴着一副眼镜。在参与救援后,手部受伤后到村医那边进行了处理,这一点村医都还有印象。
该县的主任则表示,村里在推荐“中国好人榜”的人选是大家一起在微信群里面通知,并投票决定的,郭某本人自己也知道这件事情,之所以现在闹着要举报,不过是得知到评选上榜后,还有3万元的奖金。

整个事件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校车只有一个司机,两个人都说是自己救了司机。而且顶替者宋某在当时评选中国好人榜提交资料中所述救援内容,与郭某当年在电视台采访所说的内容一致。这波操作实属是比较困惑,到底他们2个谁说的才是真的呢?当地也在调查中,让我们一起关注后续的进展。
网友们,对此你们的看法是什么样的呢?快来评论区里面一起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