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衡量一件事情该不该做的标准,就是能不能获利,这是无可厚非的,毕竟“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如果衡量要不要做志愿者,还是以能不能获利为标准,这就违背了志愿的初衷。
在大学里,衡量要不要做志愿者的标准,就是有没有志愿小时。那些没有志愿小时的志愿活动,很少会有人主动参加。那些有很多志愿小时的,就会有人挤破了头地抢。难道没有志愿小时,就不应该做志愿了?
到了社会,同样存在这种情况。我就参加过一次大型徒步活动,赞助商赞助了志愿者全副装备,其中包括背包,扇子,衣服,水,帽子。有些报了名的志愿者得知装备不够,他们就开始埋怨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人员,指责他们欺骗了自己,甚至说“没有装备,就不参加活动了”。如果每个人都因为在志愿者活动中得不到既得的利益,而放弃了志愿者活动;如果每一个志愿者都是因为有所图才去做的志愿,那么谁来会无条件地奉献,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呢?
老,弱,病,残,就是志愿者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他们因为自身原因,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所以他们才需要别人的帮助。正是因为他们自身条件不好,所以他们才需要志愿者无条件的付出。“哪里需要我,我就到哪里去”才是志愿者的目的,而不是“哪里有利益,我就去哪里助人”。
秦玥飞,贵为耶鲁大学的高材生,甘愿回到祖国最贫穷的山区去做村官。他虽然不是志愿者,可是他身上的奉献精神完全契合了志愿的本质。他扎根于最贫穷的乡村,拿着千元月薪。面对村民的不理解,减少了洗澡的次数,穿上了解放鞋和最简朴的衣服,局促在一个八九平方米的破旧房间内。挨家挨户去向村民宣传有利于增加村民经济收入的项目,而自己一无所获。连去筹集资金,用来修建基础设施的上万元路费,都是从他每月1450块的工资里一块一块地拿出来的。两次的村官任期满了之后,他依然选择扎根乡村,为村民服务,并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黑土麦田”的公益项目中。正如感动中国的颁奖词所说的,他‘’在荆棘和贫穷中拓荒”。不计回报地投入到需要帮助的人的地方去,这才是真正的志愿者。用利益去衡量的志愿,即便有付出,也不会有太大的收获。全心全投入到志愿活动中,才能发挥志愿活动的最大作用。志愿者活动中需要更多的是秦玥飞这样的人,绝不是为利益前赴后继的假志愿者。
志愿是自愿的,而自愿的前提是发自内心的。只有发自内心的志愿,才能真正帮助他人。只有这样的志愿,才能让每一个志愿者在无私付出后,依然能笑着说:我志愿,我快乐。而那些以利益为先的志愿,或许能让人得到物质上的满足,却没办法给人精神上的愉悦。发自内心的志愿才能让人发自内心地微笑,违心的志愿只会使你死死盯紧,志愿能给你带来的利益,永远不会快乐。志愿,自愿,不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