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十年前,看过这本书的前半部。具体情节忘了,只记得其中描写太残忍,是一本会引起极度生理不适的小说。
现在整本看完发现,前半部确实还是这种感觉,保持着一贯的冷血风格,但后半部不知道要干嘛。
1. 上下部好像两个人写的。
所以评论也要分开说。
余华全集的五本书中,感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兄弟》(上部)是一个阶段;《兄弟》(下部)、《第七天》是另一个阶段。
前者是用最简单通俗的语言写就的时代史诗。二三百页而已,该说的也都说清了,读后震撼一点不少。
后者我能理解作者想把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荒诞事用更加荒诞的手法表现出来,但不知道怎么,感觉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虽然我绝对相信作者所记述的事件,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确确实实发生过。比如,《兄弟》(下部)提到的处女选美、男人丰胸;《第七天》里提到的卖肾买Iphone,等等。
但就是感觉哪里不对,我仔细想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下面这个原因:
前者记述的年代,我没有经历过,作者怎么写,我只有跟着流泪、震惊、叹气的份;后者记述的年代,我经历过且正在经历,所以会有自己的感受和判断。
当作者在《兄弟》(下部)中,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更加无视规则、不受世俗束缚地把本就荒唐的事用更加匪夷所思的手法写出来时(这里的匪夷所思,甚至可以说略微偏贬义的了)。
我的感觉就是奇怪,不知道作者设置这样的情节要干嘛。
比如后半部中,李光头和林红的关系、比如宋钢和周游的经历、比如林红最后从事的职业……觉得这样安排情节真的有必要么。
我相信这些事发生过,但我不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更不是全貌。
可能现在的时代和过去太不一样了,人们获取资讯的途径太多太多,对一部作品质疑更多也属正常。
所以还是像我在《第七天》那篇里提过的一点:现在是否还需要小说家用这种方式来记录一个时代?这只是一个单纯的疑问句。
同样,作者可能也已经不需要自己去感受了,而是可以开始从各路博人眼球的新闻中,按照自己的想象去记录这个时代了。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许三观卖血记》里面对于文革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风格。三言两语,不过度渲染,也不会故意突出什么,读者也会感受到那种沉重。
这部书里很多地方写得太过清楚了。什么写得太过清楚,就总有种用力过猛的感觉。
所以,写得太多了,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2. 作者真是一点不装。
开篇就写李光头在公共厕所偷看女人屁股,保持着作者一贯的写作风格,可能作者认为,太阳底下无新事,没啥好遮遮掩掩的。
因为作者的写作风格太不装了,对比之下,我现在写什么,反而都觉得自己有点装。
作者是一个不爱说教的人。他的作品里,找不到大段大段的道理。他只用情节,荒诞又似乎源于事实的情节,劈头盖脸一个接一个地砸向读者。
语言都是很直白、很通俗的,甚至很多话在别人口里说出来,可以用粗俗来形容。但不知道为什么,从他笔下写出来,读后却总有一种受教了的感觉。这也是我一直最喜欢余华作品的一点。毕竟道理谁不懂嘛,谁愿意总听别人给自己讲道理。
比如写到文革中,各式人等的各式死法(相比这里对文革的描写,《三体》里面写得真是太客气了),也仅是一句“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
写到那时人与人之间的默默支持,也仅仅一句“你会有善报的”。
这样足够了,读者都能懂。
3. 人啊,人。
每次读完余华的书,心里冒出的就是这几个字。
写人永远是重点,也是作者的强项。恶心就往死里恶心,感动也往死里感动。
李光头的继父宋凡平,就是如《美丽人生》中那位爸爸一样。
想着,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温暖、这么乐观的人啊。这样的人,所到之处都是阳光,修几辈子也未必遇得上。
宋凡平在被批斗时,胳膊被打脱臼了,不能动了。他就骗两个孩子说,让自己的胳膊休息休息。
时间久了,胳膊肿得不像话了,他还能继续编童话:
“这时候两个孩子发现宋凡平郎当的左胳膊变粗了,他的左手也胖了,胖得像戴上了棉手套,他们不知道那是浮肿,他们问他,为什么左手比右手胖?宋凡平说,那是因为他的左手一直在休息,他说:‘它光吃不干活,就长胖了。’ ”
所以当我看到作者给宋凡平设计的结局时,觉得作者的心真是太狠了。
当写到两个孩子把宋凡平的尸体带回家后,这样描写门口的旁观者:
“李光头和宋钢看着那些在窗口和门前晃动的脑袋和身体,听着他们嗡嗡的说话,他们说着宋凡平是一个什么人,又说着宋凡平是怎样死去的……嗡嗡响着的还有很多苍蝇,它们从四面八方飞了过来,叮咬着宋凡平的尸体。苍蝇越来越多,在他们的屋子里盘旋时像是飘起了黑色的雪花,苍蝇的嗡嗡声盖过那些人说话的嗡嗡声,苍蝇也开始叮咬起李光头和宋钢,叮咬起了屋外张望的人,两个孩子听着他们的手掌噼里啪啦地打着自己的腿和胳膊,打着自己的脸和胸口,他们叫着骂着四散而去,苍蝇把他们赶走了。”
终于,苍蝇赶走了“苍蝇”。
还有李光头和宋钢小时候的种种实在太动人了(尤其自己当了妈之后,看小孩子们之间的相处,和从前的感受又有不同):一起分吃大白兔奶糖;父母不在身边时,一起就着凉水吃咸盐充饥。
还有对李光头这个人物的塑造。
李光头你可以说他不要脸,也可以说他有生命力。他完美诠释了:“心中无敌则无敌于天下。”
在公共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抓住游街还嘻嘻哈哈,完全不把评判自己的权利交到别人手上,永远一副:“你说我好我就好,你说我是流氓我就羞愧难当?你TM是谁啊,快一边凉快去吧” 的样子。
他的一生就是横冲直撞,野蛮生长。虽然荒唐,但却让我有一种特别安心的感觉,因为知道他总会有办法,知道他不会像书中的其他人一样,以一种压抑的方式活着,再以一种残忍的方式死去,所以反而喜欢他的这种荒唐。
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永远自在地在人世间活着,永远不会得抑郁症。
虽然觉得后半部有点跑偏了,但读到结尾发现,作者还是没变。
开头说,“我们刘镇的超级巨富李光头异想天开,打算花上两千万美元的买路钱,搭乘俄罗斯联盟号飞船上太空去游览一番。李光头坐在他远近闻名的镀金马桶上,闭上眼睛开始想象自己在太空轨道上的漂泊生涯,四周的冷清深不可测……”
看到这种开头,读者就会以为是有钱烧的,结尾才知道作者的用心。
所以,不管作者后半部写得如何荒诞,想表达的终究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的余辉有多么美丽。”
(后记中作者这样写:)
“起初我的构思是一部十万字左右的小说,可是叙述统治了我的写作,篇幅超过了五十万字。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走到遥远的天边。所以耶稣说:‘你们要走窄门。’他告诫我们,‘因为引到死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的人也少。’
我想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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