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在班级群内听了樊登老师的《正面管教》后,后来又反复听了好几次,觉得老师讲的很多内容非常有指导作用,特别是对于3到6岁的孩子的管教。于是我买了原本书籍,决心仔细研读其中的精华。
曾经,家长、老师们对孩子严厉控制、动辄惩罚。后来,很多人又矫枉过正,走向娇纵、溺爱。诚然,过度严厉或娇纵都不可取,但除了在两者之间来回摇摆,人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办法。正面管教就是回答这个问题的。
我们看一下,不同教养方式的特征。
1、严厉型——孩子不参与决策过程。过度控制,有规矩没有自由,没有选择。
2、娇纵型——没有限制,有自由但没规矩,无限制的选择。
3、正面管教型——和善与坚定并行,有权威,有规矩也有自由,有限制的选择。
无论采用以上哪种教养方式,父母的发心都是希望孩子幸福,但这能否实现取决于孩子是否被培养为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必须具备七项感知和技能。
1、对个人能力的感知——“我能行”。
2、对自己在重要关系中的价值的感知力——“我的贡献有价值,大家确实需要我”。
3、对自己在生活中的力量或影响的感知力——“我能够影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4、内省能力,能理解个人的情绪,并能利用这种理解做到自律以及自我控制。
5、人际沟通能力,善于和他人合作,并在沟通、协作、协商、分享、共情和倾听的基础上建立友谊。
6、整体把握能力,以有责任感、适应力、灵活性和正直的态度来对待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限制以及行为后果。
7、判断能力强,运用智慧,根据适宜的价值观来评估局面。
长久以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在和善而坚定、有尊严、受尊重的氛围中,学习具备良好品格所需要的有价值的生活技能,培养出责任感,孩子才能具备以上七项重要感知和技能,从容面对人生的诸多挑战与议题。
很多人认为严厉和惩罚有效,且效果立竿见影。惩罚确实能立即制止不良行为,但是人们往往忽略它的代价和长期效果。事实上,孩子会用以下四个R中的一种或全部作为长期效果回敬我们的惩罚。
1、愤恨(Resentment)——“这不公平!我不能相信大人!”
2、报复(Revenge)——“这回他们赢了,但我会扳回来的!”
3、反叛(Rebellion)——“我偏要对着干,以证明我不是必须按他们的要求去做。”
4、退缩(Retreat)
a、偷偷摸摸——“我下次绝不让他抓到”
b、自卑——“我是个坏孩子”
这些反应是否称得上有效呢?我们来对照有效管教的四个标准。
1、是否和善与坚定并行?(对孩子尊重、鼓励)
2、是否有助于孩子感受到归属感和价值感?(建立心灵纽带)
3、是否长期有效?(惩罚短期有效,但长期负面效果)
4、是否能教给孩子有价值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培养孩子的良好品格?
无疑,惩罚不满足以上任何一条标准。一直以来,人们认为若要让孩子做得更好,就得先让他感觉更糟!认为惩罚能让孩子吸取教训。事实上,惩罚不会带来改善的动力,只会是教给孩子四R中的一种或全部。孩子或许没有意识到当下的心理动作,但是,他们未来的行为就是建立在这些潜意识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