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是国家给我们的福利,几乎人人都有。医保卡里面的个人账户有一部分钱,年轻人大都身体健康很少用到医保卡里的钱,但是家里长辈上了年纪,就医、买药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有的会用到子女的医保卡,这时候有人觉得这卡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有什么关系。
其实医保卡是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个人账户的钱是自己的,可以用来买药,很多城市是允许的,并且买药也不等于是自己吃,考虑到买保险的话,前提是:
1、在药店买的药,而不是在医院门诊上。
2、持卡人买药前发生的就医、体检和买的药没有联系,因为在药店买药,也是有记录的。
3、购买慢性病药的频率不能过高,即使体检也难自证,吃了降压药,也和正常人一样。
4、体检时勿外借、勿用医保卡,用医保卡体检,医生总得给你写个病因才行吧,这就莫名得了个既往症。
例如,体检时查出血压有点高,同时呢也买了降压药,虽然不是自己吃,但到买保险的时候就会很麻烦,有的保险公司对此“零容忍”,明确拒保拒赔;有些对慢性疾病等既往症明确拒保;有些公司看运气审核,投保概率50%,极少公司相对宽松,有一线生机。看似不经意的刷了医保卡,对于买保险确实多了很多麻烦。
另一种情况就是刷他人医保卡住院,用到了统筹账户里的钱,这就不仅仅是不好买保险这件事了,还有骗保的法律风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为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是广大参保人的钱,你把卡借给没有医保的人使用,其实是在骗取医疗保障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负刑事责任。
投保前需要健康告知,如果医保卡曾经借给他人使用,留下了医疗记录,保险公司会默认这是你的过往病史。
每家保险公司的核保策略虽不同,但为了降低风险,避免理赔纠纷,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拒保。已经投保的,也可能遭遇拒赔。在申请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再一次对过往病史进行核查,如果不凑巧发现你的医保卡里有相关病史记录,会认为你没有如实告知病情,对后续的理赔产生不利影响。
案例:
2018年12月1日,王先生投保了一份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版;
2019年,王先生投保了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版,保障期限一年;健康告知全否;
2020年,王先生被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没有如实告知,那么,具体事项是什么呢?
—————————————————————
2015年,王先生的住院记录显示,王先生是高血压三期,而且有十年的高血压病史;
2016年,王先生有个体检报告,异常项是肝多发囊肿,前列腺增生、血脂增高;
2018年,王先生体检报告显示异常项如下:肝结节、肝多发囊肿、前列腺增大、高尿酸血症、血脂增高、肺上叶磨玻璃灶;
王先生不服,起诉了保险公司,一审王先生败诉,王先生申请上诉,二审胜诉。
一审判决理由是这样的:
王先生没有告知高血压,属于未如实告知,另外,王先生说因为高血压就医的不是本人,这个证据不足。
二审时判决理由是这样的:
王先生的保单是2018年12月1日投保的,而他体检的时间是2018年12月7日,所以说是先投保再体检,所以,不算未如实告知;
2015年的高血压记录,因为住院人信息和王先生对不上,而且王先生此后的体检报告也证实他并没有高血压,所以不算未如实告知。
所以,王先生保单继续有效,不能解除合同。
虽然最后胜诉,但靠诉讼拿理赔并不是我们投保的初衷,所以,医保卡尽量不要外借,如果已经外借,应该看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如实告知。
我想把知道的和大家分享,但也希望得到您的鼓励。
你的每个赞和在看,我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