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生生不息,有些人在改变着你,有些你在改变着他。曾经我一度以为当一个人走过的路越来越远看过的风景越来越多,喜欢的东西也会随之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当你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看清了世间的悲欢离合和人情冷暖,才恍然明白,你遇见的人越来越多,而能够一起玩一起说话一起吹牛B的人越来越少,可关系却越来越好了。原来喜欢的东西也会随之越来越少了。
忽然间发现关于生活中所喜欢和热爱的那些都是在小时代的某个时机不经意间种在了心灵,然后它们会随着时间一天天长大,然后生根发芽,那些记忆回忆起来也不费吹灰之力。
2002年的某个夏天,去表哥家玩儿,当时表哥正在家写作业还一边放着磁带听着音乐,音乐的旋律十分特别带着一丝忧伤,我清楚的记得那首歌叫《黑色幽默》,我看着放在桌子上的磁带壳封面上写着JAY,问表哥这是谁啊,怎么是英文名字。表哥说他叫周杰伦,是最近很火的一个歌手。然后在后来的很多年里,听周杰伦的歌成为了生活的一种,它陪我度过了无数个各种情绪交织复杂的日日夜夜。
姚明是2002年以状元身份进去NBA,使得NBA和中国球迷朋友的距离拉得更近了一步。我是从2003年开始关注NBA从而喜欢上篮球,因为姚明喜欢上休斯敦火箭队,喜欢上那个动作优雅、干拔利落、突破犀利的血色1号麦克格雷迪。喜欢在打球的时候模仿他的每一个动作。曾经也一度因为篮球而受过许多伤,当时还总是被家人说打球就打球,那么拼干嘛。后来的许多年里,当我回忆起曾经在球场挥汗如雨、不知疲倦的那个自己时仍能扬起嘴角微微一笑,我想这就是关于喜欢和热爱最美好的样子吧!
真正开始写作应该是在2005年,当时老姐初中毕业后在家留下了一本新概念作文书,书中的文章不同与普通的初中生写的作文。老实讲,我不喜欢看书,但我喜欢里面许多天马行空的华丽美文,所以有事没事就喜欢翻开看看,直到把那本书看完为止。然后正好那段时光经常给某个女生写信什么的,那个年代我们把这种来回传信的沟通叫笔友。然后久而久之,就会把生活中各种零零碎碎的琐事以写日记的方式记录下来。这种习惯陪伴了我很多年,只是随着阅历的积累和年龄增长心里装着的东西会变得越来越多,而能够去表达的却越来越少。老实讲,还是挺佩服当年那个能够把屁大点的事都能写得惊天动地的自己,也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青春吧,很操蛋,但很真实。
回头看看曾经那些写过的标题文章,杂七杂八加起来差不多也有两百来篇。其中写得最多的是与自己有关的那帮狐朋狗友和亲人还有一些生活随笔感慨什么的。然后就是关于篮球音乐梦想和偶像。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他们与之我而言,意味着很多。
记得以前有人跟我这样说,看过你写的一些文章,其中有些写得挺好。你那么喜欢写东西,可以尝试去写写小说或者别人的故事,这样可能会有更多人喜欢你。老实讲,写作从来都不是我所喜欢的东西,对我来说只是把它当做记录的一种习惯。我觉得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东西是值得去记住的。我觉得记录本身也应该是一件纯粹的事情,你不用在意别人看你写的东西喜欢与否,不用在意哪段文字该用怎样的表达方式去描述更合适,也不用在意别人看完爽不爽,更不用在意那些负面评论,你需要在意的是你在意的人喜欢就好,自己爽了就行。
我想在写作这一块儿,我应该是个纯粹的人。不忘初心,最后还是希望所有的喜欢都是因为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