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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儿叫“毛老虎”,这儿的“老虎”不是名词,不是母老虎的老虎;这儿的“老虎”是形容词,是老……虎了……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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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的小学时光,除了看动画片之外,我媳妇儿还有两大业余爱好:跳皮筋和吃小卖部。
每每放学回家,书包一扔,抄起皮筋,狂奔到院子门口,拉皮筋就跳,直到尘土飞扬,砂石乱滚……
昨天媳妇儿买了一条牛仔裤,穿起来后,一个劲地感叹:“都减到100斤以内了,还是腿太粗,不好看……”征求我的意见,我实在躲不过,冒着被捶的风险,弱弱的说:“不是粗,是粗壮。”分析历史根源,估计就与小时候跳皮筋有关。
媳妇儿学习好,个性强,都说最像大姑,大姑也最喜欢她,跳的皮筋也都是大姑给买的。
小的时候,媳妇儿他们家还住在平房,每次跳皮筋都在自家小院的门口。隔壁的一个大点的男孩很调皮,趁她上厕所的时候,偷偷的把皮筋藏了起来,媳妇儿回来一看皮筋没了,瞬间嚎啕大哭,眼泪哗哗的流,一边大哭一边说:“这是大姑给我的,被我弄丢了……”那伤心劲极具感染力,结果那个藏皮筋的男孩也跟着哇哇哭起来了。
我媳妇儿吃小卖部是出了名的,历史悠久,成绩斐然。因为岳父岳母工作忙,媳妇儿从小是由奶奶带大的,奶奶对孙女隔辈亲,孙女的要求都尽量满足。我媳妇儿从小就嘴馋,觉得小卖部的零食有味,就成天缠着奶奶给她买这买那。
结果就是,吃了这家吃那家,奶奶领着孙女经常穿梭于周围各小卖部之间,方圆10公里之内的小卖部都吃遍了。这一传统,一直保留到了现在,现在我媳妇儿的肾里还有一块石头呢,而且协和医院的医生说,除了做手术,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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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和大姑在同一所小学,又仗着学习好,老师喜欢,整个小学阶段,媳妇儿都过着闲云野鹤、无拘无束的日子。在学校里,媳妇儿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哪个同学要敢哼一声,以后就不给他抄作业!
我第一次去媳妇儿她们家,大姑就叮嘱我,凡事让着点。大姑告诉我,小学5年级的一天,一个男同学不知怎么冒犯了我媳妇儿,媳妇儿当时就火大了,抄起扫帚满校园的追着打,拉都拉不住,最后那个男同学的鞋都跑丢了,是光着脚丫子回的家……这个故事在我心里久久不能忘怀,到现在我们家都没买扫帚。
岳父岳母觉得我媳妇儿学习这么轻松,再因为岳父是个音乐爱好者。俩人一商量,就在小学3年级的时候,花了一个月的工资,给我媳妇儿买了一台名牌电子琴。开始由岳父自己教,后来请了一个老师,进行正规电子琴教育。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对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岳父对我媳妇儿学电子琴很是重视,利用自己的专长,还专门给电子琴焊了一个带滚轮的琴架。岳母也给做了个紫色的绒布琴套,到现在都20多年了,还在他们家完好的保存着呢,每次一起回去,我媳妇儿和岳父都会弹奏一曲,那画面甚是温馨。
我媳妇儿也懂得父母的不易,学琴比较努力,一直考过了电子琴7级。到初二的时候,去哈尔滨考8级,没过,又赶上学业开始繁重了,我媳妇儿就和岳父岳母说,不想学了,就这样主动放弃了音乐之路。
后来她和我说,其实那次她是可以考过8级的,只是看到家里为她学音乐投入太大,而且每次考级得去哈尔滨,都是岳父背着沉重的琴架。一连几天,为了节省住宿费,都是订一间房,晚上给岳母和她睡,白天岳父才睡一会。
媳妇儿说,她觉得弹琴的时候,心里不舒服,所以就不想再弹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