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还在放暑假的女友,整日把狗狗挂在嘴边。为了满足她的心愿,我决定和她一起养一只狗。当时在选择养什么品种的狗时,我们讨论了很久。女友想要一只小狗,诸如泰迪、吉娃娃、比熊之类,对聪明的大型犬诸如金毛倒也不排斥。我呢一心想养只大狗,诸如萨摩耶,小狗中只喜欢博美犬。最后我们选择了聪明的金毛。
买狗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在网上找贴子吸取经验,走遍了全区宠物店,最后在一家宠物店的介绍之下,去了一个郊区村庄的犬舍,在两窝大概十几只小金毛犬中挑了这只骨量大的,当时只有2个多月大,我们给他取名叫金大圣。
2个月大的金毛只有7斤重,小小的样子还是很萌的。来到家里时还不能忍住外出大小便,也不能洗澡,就给他买了狗狗尿垫。训练它在狗狗尿垫上如厕只用了2天时间,不禁感到震动是很聪明啊。那时我们也确实忍受了好久家中浓重的狗味,但是看到可爱的大圣,觉得还是很开心的。
每日给小金毛喂食两次,早晚把幼犬粮用水泡软后让他吃。看着他日渐长大的,感觉到时间的流动。现在小金毛一岁多了,已然变成了大金毛。我和老婆两人还在学习狗狗训练的知识,帮助他解锁更多新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