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代理的几件案子都进行的不是很顺利,有案子本身的原因,但是更让我心堵的是由于自己风险意识不强导致的原因。这使得我最近2个月以来一直忙忙碌碌,但是回过头来好像均无成效,而且还处处体现出自己的经验不足,不过幸好的是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仅仅是一个小提醒,小坎坷。现将经验教训总结如下:
1、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必须本人签字按指印,律师亲自见证下进行,如果不能亲自看到当事人签字那一定给每个当事人打电话确认是否知晓此事,以防冒签代签风险。
2、涉及代理60岁以上老人案件时,务必亲自与本人确认真实意思表示,必要时亲自到现场或者让当事人录制视频资料,体现出老人知晓此事且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可能引发违规处罚问题。
3、代理案件养成好习惯,务必第一步形成接待笔录,完成记录当事人陈述,让当事人签字按指印,以免日后出现诉讼风险或者诉讼结果不好,当事人埋怨未告知风险。
4、对于收取当事人证据,一定不要收原件,制作收案证据目录,注明证据来源及是否孤本,确保证据的真实合法性。
5、最最重要的通过今天的案子我知道了,应该如何看案卷材料:先看“起诉状”—再看“答辩状”—再看“双方证据材料”—最后看“法院判决”。养成记录阅卷笔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