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去派出所报案,赶上周日傍晚,110值班室有人接待了她,并招呼一中年头目过来询问。
头目大咧咧地往她对面一坐,身子后仰,问:“因为什么报案?”
女子:“丈夫家暴。”
头目:“这种家庭琐事还用来报案吗?”
女子:“他照死里打我……你们不做笔录吗?”
头目(在女子陈述过程时东张西望,并做出不耐烦状):“我得先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这里电话铃声响起,一小区因居民与装修工起冲突报警,头目立即起身招呼警室所有人员六七人一起欲前往。女子问能否留下一个人给她做笔录,头目让她先等着。女子等了一个多小时未见人归,担心家里孩子饿着肚子,只好先回。
第二天上午安顿好一切后复前往派出所,路上先打电话询问是否有人接警,并明确告知头天报警未果之事,接线警员表示会正视此事。到达后被领到二楼另外一中年警员面前再次被询问。
中年警员:“具体怎么发生冲突的?”
妇子陈述过程后,中年警员又问:“上次是什么时间打你的?”
女子:“十年前。”
中年警员轻笑:“十年才打一次啊!这能算家暴么?我经常揍我媳妇。”
女子震惊于身为警察的这个人的态度。但这个中年警察仍然没打算给她做笔录,说是出于第一接警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制度,又打电话叫之前的那个头目过来,头目没来,派了一名正在休息的手下小 B过来做笔录。
穿着T恤、短裤和拖鞋的小B过来后领他到做笔录的房间,打开电脑说:“昨天我就见到你了,我问什么你答什么,没问到的别说。”
于是一问一答正常进行中,当询问到具体细节时,女子有点激动,回答不再是问一句答一句,小B粗暴打断:“说多了,我问什么你答什么。”
后来小B越问越显出不耐烦之状,女子这两天被这些警察的态度刺激到了,打断了小B的询问,正告他:“我希望你能改变一下你的态度,现在我是报警人,你是笔录警员,你的态度已经开始不正常了,你是不是应该对我表示出基本的尊重?我不想发展到举报你的地步。我也知道我报案影响了你休息,但你不能休息不是因为我,是你们领导让正在休息的你过来工作的,你不能把火气撒到我身上。”
九零后的小B面对七零后的女子严肃的脸色,开始不自在了,及时认错,并转变了态度。
笔录完毕后小B又报告副所长,由副所长带着又做了一遍询问并录像,找来女警员对身体受伤部位拍照取证后,方为报警结束。
副所长说了一句公道话:“这种程度的家暴,完全可以拘留五天到十天了。”
女子提醒他们传唤自己丈夫过来时,别被他彬彬有礼的外相给迷惑了。
女子第二天正上着班,接到派出所电话赶过去,发现丈夫已经被传唤过去做完笔录了。其夫仍做出对外人那种彬彬有礼状。女子第一天遇到的头目给他做的笔录。在派出所门厅里,那头目态度仍然粗糙无礼,大男子主义十足,建议女子接受调解,并威胁说如果非要她丈夫被拘留的话,她也得被关起来。
女子本来已经很平静了,被这句话激怒了,说:“我是受害者,凭什么要关我?”
头目:“我说关你就关你!冲突是双方的,他说你也打了他。”
女子:“他毫发无损,我满身是伤,这都看不出来吗?当时他掐着我脖子重拳击打我的头、脸,身上也多处有伤,你第一天还问我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我都快要死了,手机又被他收走,我怎么报警?”
头目:“你不是没死么?现在就按轻伤处理!死了再说死了的话。”
女子更激动:“我死了谁来替我报警?我不懂事的孩子吗?现在趁我还没死,我自己走来报警,您看看您这是什么态度?您这是对待受害者的态度吗?就因为你们很多警察不作为,不重视家暴受害者的诉求,才有那么多受害的人不敢报警,或者说报了警也没用!”
头目或许第一次遇到质问他的人,逼近并用手指着女子大吼:“你激动什么?你再喊!”
一米七的女子俯视着这个一米六的头目说:“我喊什么了?是您在吼我,您吼我有用么?你不去处理那个施害者,你光吼我这个受害者能解决问题吗?”
不知不觉,周围围观了好几名警察,连所长都被惊动了。
那头目看所长下来了,再加上女子没被他的气势吓到,抬头看看她,又低头看看她的鞋子,才转头去凶那女子的丈夫:
“你看看,你老婆要个有个,要人有人,要工作有工作,你怎么好下得去手的?”
周围有警员轻笑。
后来到底转到调解室,双方坐定,头目还是给出了倾向那个丈夫的一个提案,仍然劝女子接受调解。并说,如果男人被拘留了,哪怕只是关上几天,也会留有案底,对孩子的未来不利;并且接受调解的话,调解书仍然可以作为他家暴的证据去起诉离婚。提到孩子,女子心软了,答应了调解。拿到调解书后走出派出所,这事算宣告结束。
但这次报警的前后经过,让女子见识到了部分警察根深蒂固的思想偏见,以及因此带来的对报警人的工作态度也有了不同。
类似这样的事太多了,什么时候我们的人民警察都能真正为受伤害的人考虑,不是出于偏见,而是出于同理心去办事,不就没那么多工作矛盾与冲突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