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与存在-《开放社会》书摘

自哲学产生以来,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就一直是哲学家的永恒主题。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是反射性的,我们的思维会主动影响到我们的思考对象,但反射性理论不能解释自然现象,只能用来解释社会现象的问题。

为了获取知识,我们必须区分思维与存在。知识是由真实陈述组成的。根据真理的一致性理论,只有与事实一致时,陈述才能说是真实的。为了确定陈述是否真实,事实必须独立于相关陈述,事实与陈述必须严格分离:一边是事实,另一边是陈述。只有这样,事实才能当作判断陈述是否真实的标准。

我们生存的世界非常复杂,如果我们要形成一种世界观。并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就必须进行简化。因此,我们用归隐、隐喻、类比、比较、二分法和其他心理构造,为这个混沌的世界建立秩序。

我们思考的越多,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就越多。其原因在于,存在并不是预先给定的,它是与参与者的思维同时形成的,思维越复杂,存在也就变的越复杂。思维永远落后于存在,存在永远比我们所能理解的内容更丰富。存在能够出乎思维之外,但思维有创造存在的能力。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