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去加拿大的那天,二里还在解放路陪他的小女朋友去舞蹈班。我甚至还记得他一本正经的告诉我:“江意,我就喜欢那个女生,我就对她一见钟情。”我当时还不以为意,只当做玩笑。
当他带着他的小女朋友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其实吃了一惊,毕竟二里那吊儿郎当的样子,看起来实在不靠谱。那个女生看起来个子小小的,确实有一个学舞蹈的应有的气质。
后来,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当一个一千瓦的电灯。因为二里从来都这样认为我和他说好听些,就是青梅竹马,说不好听就是小时候什么都知道的偷窥者。
我和二里认识是因为我妈和他妈是好闺密,他还时常说:“江意,幸好我妈和你妈没有突发奇想定下什么娃娃亲。不然,我有了老婆后的日子每天要面对看了十几年的脸,我还不得吐啊!”毫无意外,他一定会被我追着打。
二里有过三个女朋友,有两个的成功都离不开我这个神助攻都存在,我之所以不相信他说一见钟情他的现任女友,是因为他每次求我帮忙就是:江意,我对那女生一见钟情。是真的!
后来,听多了,就完全不在意了!
我喜欢二里,不是一个秘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在意,他从来没有问过我文喜欢谁之类的问题。
申请加拿大留学是我妈一直支持的事情,从初中到高中给我说了不下百次,我都一直推脱。说习惯了这里,说不想离开我妈,说舍不得奶奶。却从来没有告诉她,我舍不得的是二里。
我生性活泼,却胆小如鼠。我连一句我喜欢二里的话都不敢说出口。我知道,也许我矫情,胆小。可是,爱情不都是需要小心翼翼,万般呵护吗?
我离开那天,晴空万里,阳光明媚,二里发来短信说他今天不能够来了,今天他小女朋友生日,忙着准备惊喜。我握了握手机,回复道:重色轻友,不过要等我回来的时候在结婚,婚礼我可不能够错过。
坐上去加拿大的飞机后,只想说啊!二里,是的,我是那么喜欢你。喜欢到放弃我的喜欢,帮你追逐你的喜欢。
有人说,加拿大是红枫之国,而我,却在乎它北纬50°的寒冷,可以冻结一切。甚至是,那些不怎么完美。
可是,二里,我喜欢你,喜欢你了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