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村东头,有一个木头搭成的小棚子,棚子里住着一个炸油条的瘸腿老头儿,村里人都管他叫老六。
出事那天早晨,我正要去老六摆在棚子外面的小吃摊买油条吃。然后就看到了那叫我终生难忘的一幕。
听我娘说,老六不是我们村土生土长的人。我生下来那年,他才从镇上搬过来住,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以前,村里谁都不会炸油条,所以也很少有人吃。老六搬到我们村里住以后,村里人才吃上了油条。村里好多人都打听过,也不知道老六的腿是怎么瘸的,他也没有老婆也没有孩子,但小棚子常年都十分热闹。
老六的油条跟别处还不太一样,他用的面好,油也好,炸出油条来沉甸甸的,又粗又长,金黄的色泽也特别鲜亮,让人一看就想吃。
不光卖相好,老六家的油条吃起来也特别香,表皮又酥又脆,内里却有嚼劲儿,所以虽然老六的油条很早以前就卖到了五毛钱一根,还是天天有人过来买个不停。
正月初六,我打算吃完饭就回城里去打工。临走之前,突然想吃一回老六家的油条,又生怕去晚了买不上,便早早醒过来,打算去老六家门口排队。
天色刚亮,我看了一眼家里的座钟,刚过七点,便戴上棉手套,骑上自行车出门。
走了不到两分钟,就远远看见了木头棚子,却一个人影都没有。我把自行车停住,走得更近了点,鼻子里闻到了一股奇怪的香味儿。
怎么形容呢,有点像是过年时候,我爸炸丸子的味儿。可是明明老六没在,谁用他的油锅炸丸子呢?
我向前走了两步,看见一个黑乎乎的圆东西漂油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
等我定睛一瞧,吓得大喊一声“我的娘!”,一屁股蹲在地上。
油锅里面炸着的,明明就是一颗人脑袋。脸上的肉都炸得烂乎乎了,呲着一口白牙,一缕缕的黑头发散得满脸都是。
我长这么大,连电影都算上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吓人的。那一瞬间真是吓傻了。还好过了不到一分钟,我就清醒了过来。一边大喊“来人呐,杀人啦!”,一边拿起火钳子去拍灭油锅下面灶里的火。
我这一喊可不要紧,附近住的村里乡亲们全都围拢上来,有的羽绒服拉链都没来得及拉上,还有的脚上穿着拖鞋,也不怕冻掉脚趾。
这时候火也熄灭了,油锅平静下来,那颗人头就显得格外吓人。乡亲们一边倒抽着凉气,一边七嘴八舌议论起来,话里话外最关心的,是到底谁让人给炸了。
这时候我才想起来,这事儿应该问炸油条的老六啊!我真是吓傻了,怎么把他给忘了?
小棚子的门从里面用门闩插着,我上去敲了两声没人应。事不宜迟,我看看两边的乡亲们,使劲一脚把门给踹开了。
一股浓烈的血腥气猛扑进鼻子里,我这才看见棚屋里水泥地上,扔着一具没有头的尸体,脖子里的鲜血喷得满地都是,单人床上的床单也溅满了血。
尸体身上穿了一件蓝黑色的毛衣,一条青灰色保暖秋裤,脚上穿着一双棉鞋。看样子是在屋里睡着的时候,遭了毒手。
我依稀记得,老六平时穿的也是这么一身。刚想去给凑近了看看是不是老六,却被跟我一块进屋的发财叔拦住了。他喊了一声:“都别动尸体啊!保护现场,待会儿警察来了好交代。”
有人打电话报警之后,县城里很快就派来了一群警察,呜哩哇啦的警笛声响彻十里八乡,我们村一下沸腾了起来。
第二章
我就是小顺子刚才说的发财叔,我姓王,名字就叫王发财,是村小学的校长。从哪儿说起呢?我还是从头讲吧。
小顺子大喊大叫救命的时候,我正在家里吃早饭,听见出了事儿,就赶紧出来了,连西服扣子都没系好。
我平时起床就特别早,然后自己吃点饭出门,我媳妇等我走了以后再起床自己吃。
您也知道,我们这些在农村当老师的一天到晚都特别忙,大早晨起来就得要赶到学校,晚上回家还要批改一大堆作业。万一学校里面碰上点麻烦事儿,张三家娃打了李四家闺女,王五家孩子揍了赵六家小子,班主任老师都得紧张一整天。
尤其我这当校长的,钱没多挣多少,事儿比谁都多。
说正题啊,我因为一天到晚不是在外面上班,就是到县里出差,跟老六接触不算挺多。也就每天出门上班的时候,路过他的油条摊子,看见了打个招呼而已。
而且吧,我这人血脂也高,血糖也高,不怎么敢吃油条。我爱人倒是挺爱吃的,因为我们家离老六最近,每天早晨我媳妇都买两根当早饭,反正我们俩也吃不到一块。自从我儿子去年考上北京的大学,她就没早起做过饭。
我媳妇年轻的时候是学校的音乐和美术老师,最近两年她唱歌也唱不动了,画画也画不好了,我就让她当了个国学老师,每天最多只上一节课,所以她就整天在家里呆着。
忘了跟您说,老六家住的棚子那块地,原本其实是我们老王家的。
他来我们村里的时候,我上班时间不算长,也还没有结婚,自己住着村东的一个院子。后来老六来了,我看他瘸着条腿怪可怜的,就把我们家门前的大块空地租给了他,让他搭了个棚子住。
那么大块平地,一个月只收他300块钱租金,真不多了。
后来我结婚有了孩子,媳妇非让我把这块地要回来,给自己家搭个小房当厨房或者车库,但我还是觉得老六一个外乡人怪不容易的,没好意思叫他搬,只是把租金加到了500一个月而已。
平心而论,他一根有条赚3毛钱,每天卖500根就赚150,一个月四舍五入就是5000块钱,交点地租真不多。
嗨,谁叫咱心善呢。
要说谁跟老六有仇的话,我还真是想不出来。虽说他在村里住了这么多年,但我们村的人大多数都跟我一样,拿他当个外乡人,交往都不多。
要说怀疑,我觉得我们家西邻居王二虎能干的出来这事儿!二虎算是我看着长大的,他从小就仗着身强体壮,总是欺负我们家儿子,上了小学以后,二虎还整天调皮捣蛋,我记得我亲自拿教鞭棍抽过他好几次。
哪知道这二虎还记上仇了,去年把我堵到墙角揍了一顿。你说这是人干的事儿吗?打自己的老师,这不是翻了天了吗?而且这二虎也整天来买油条,说不定跟老六有什么恩怨,建议你们好好查一查。
这起恶性杀人案件,是我们村多少年没出现过的,可以说是教训非常深刻,给我们一整村的人都敲响了警钟啊!
等我回去以后还得找老师们开个会,加强安保力量,千万看好学校的孩子们,最好能让家长们亲自接送。
毕竟这个身强体壮的杀人凶手说不定还在村子里藏着,抓住他以前,都是危险时期啊!
第三章
我就是王二虎他媳妇,我叫刘英梅,嫁到这村里来三年了。
老六叔出事前一天晚上,二虎就出门了,后来再也没回家,我找遍了他的狐朋狗友,也没找着他。
我们家二虎这个人是有点暴脾气,遇事就生气着急,一有点什么鸡毛蒜皮的破事就容易想不开。一想不开就离家出走,多的时候能走三五天才回来,少的时候半天就回来了。
我刚嫁过来的时候,二虎几乎是天天跟我吵架,吵完了谁都不理谁。这不是过了三年,都还没孩子嘛。
二虎这事儿上倒是不太急,呵呵,当然他急也没用。
那天晚上我们吵什么?这我得想一想,吵太多架,谁能记住每天吵点啥呢。对了对了,我想起来了,那天晚上一边喝着我熬的玉米粥,我们俩一边看新闻联播,正说到以色列又炮轰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定居点。
我就说,这以色列也太不是东西了,人家招你惹你了就炸人家。二虎听完就不干了,非得说是巴勒斯坦人整天搞恐怖袭击,以色列才会报复他们。
我们俩就从这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领土争端吵到结婚的时候他有没有少给彩礼,再吵到上初中时候他坐后桌扯我头发的事儿,总之就把这么些年掰扯一遍,谁也不让着谁,连天气预报第二天多少度都没听清。
他一边跟我吵架,一边喝粥,喝完以后擦了擦嘴,扔下筷子就跑出去了。实际上他每天晚上都往外跑,有时候是去跟人喝酒,有时候是去打麻将,打到半夜一两点钟,才回来睡觉。
那天晚上我一开始以为二虎也是去打麻将去了,就没往心里去。等到第二天早起醒过来,看到炕上没他,才有点着急。我正想出门找他的时候,听到有人喊“杀人”,我心里害怕是二虎出了事儿,赶紧出门来看,才发现是老六叔。
可是等了半天,二虎还是没回家,我就跑遍了全村他们那伙子哥们儿弟兄的据点,结果都说没看见二虎的人影。这么个大活人愣是找不着了。我连邻村我爹妈家都找过了,也没找到。
你说二虎是畏罪潜逃?我觉得不可能。
二虎这个人吧,你看着壮壮实实的一个大老爷们儿,背地里胆子可小啦。我们家过年的时候杀只鸡,他拿菜刀把鸡脖子划拉开个小口子,鸡血喷出来一地,他吓得满地乱窜,鸡也歪着脑袋跑了,最后还是我过去追上给鸡放了血。
你说他这熊样能杀一个人?
打校长这事,是有。不过我可得帮二虎解释清楚,他可不是平白无故去打发财叔的,实在是因为那个老家伙欺人太甚了。
我刚过门没几天的时候,有一次去买油条,正遇上发财叔也在那儿买。那两双贼眼死盯着我的胸前看个不停,被我甩了一巴掌,还想跟我动手动脚,幸好我跑得快,不然还真被他非礼了。
我回家把事儿跟二虎说了以后,他这暴脾气一下就点了起来,第二天把发财叔堵在墙角扇了几巴掌,也算不上揍,就是教训一下。没想到都过去两三年了,发财叔还记着这事儿呢,真是小心眼!
谁有可能杀人呢?我觉着吧,发财叔跟老六因为租房款的事儿,狠狠吵过一架,他家又离得最近,说不定是他干的。还有就是我听我婆婆说,村里高小顺他娘跟老刘也有点不清不楚。唉,这事儿谁说得清啊,你们去查吧!
我回家看看,二虎回来没有,回来立马让他找派出所,一定一定!
第四章
请认真阅读三份案卷材料,并回答问题。(共60分)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以上案卷材料中,共涉及到了多少涉案人员,请依次写出他们的姓名和社会关系。(10分)
[if !supportLists](二)[endif]以上案卷材料中,共有多少处互相矛盾或者不合情理的论述,请分别指出。(10分)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如果你是办案刑警,将把侦破重点放到哪几个案件疑点当中?(10分)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如果在尸体解剖和现场勘验没有发现其他问题,仅凭案卷材料,你认为最有可能是嫌疑罪犯的是案卷中哪名涉案人员?请详细写出你的推理步骤(30分)
看着桌子上油墨印刷的一沓考卷,我陷入了沉思之中。
去年从公安大学毕业之后,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汉东市公安局,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经过一年实习期满,正好刑警支队招收新警员,一向对推理探案充满兴趣的我,就报名参加了选拔考试。
我还以为选拔考试也会像公务员考试那样只有一些假大空的“申论”题,万万没想到,支队长竟然拿了一份刚刚发生不久的恶性杀人案件笔录给我们,作为考试材料,还真是考以致用呀!
虽然说正在侦破的案件应当保密,但我在帮刑警支队送材料的时候,还是听他们聊起过这个案子。虽然发生在农村,案情看起来也不复杂,甚至作案手法还有点过于粗糙,但是经过缜密的现场调查之后,办案的同事们居然没发现任何可以下手的地方。
不管是嫌疑犯的指纹还是脚印统统都没留下,而且由于案发时间是在初春半夜或者凌晨,天气很冷,也没有村民外出现场目击到杀人凶犯,这就很难办了。很难讲刑警支队的领导,把这份案卷发给我们当考试题,到底是为了考考我们,还是让我们给他出谋划策,触发灵感。
我把案卷重新翻回到头,重新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阅读了一遍,先把第一个送分题答了出来。案件涉及的人员:老六,高小顺,小顺妈(母子),王发财,发财媳妇(夫妻),王二虎,二虎媳妇(夫妻),一共是7个人,这应该没什么错吧?
第二题矛盾之处嘛,有一个非常明显。发财叔的口述中说自己被二虎打是去年,而二虎媳妇却说是三年前,这里面肯定有至少一个人在说谎,至于为什么说谎,还真不好说。这应该也算是送分题吧。
小顺子的口述中也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他到老六的棚子外面时间挺长,为什么竟然没闻到屋子里的血腥气,正常情况肯定抓紧时间踹开门看屋子里什么情况,反倒先忙着灭火?非得等乡亲们到来以后再踹门,一定有什么目的。
不过这到底该算是疑点,还是矛盾呢?有点头疼。
侦破的重点放到哪里,我觉得首先还是应该查明王二虎到底在哪里,这个突然失踪的人明显非常可疑!另外就是按照侦探小说中“谁获利最大谁最有嫌疑”的原则,王发财这个小学校长嫌疑也非常大,因为老六死了以后他就可以名正言顺把那个棚子收回来了。
案卷里面也提到他们因为租金吵过架,肯定有矛盾啊。
最后还有这个小顺子他娘和老六到底有过什么恩怨纠葛,也只提了一句,没有往下说,这里面可能也有问题——毕竟高小顺是老六到村里那年出生的,又是他大早起第一个发现了尸体,这就让人浮想联翩了。
我想着想着,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会不会死掉的是王二虎,真正的老六反倒潜逃了?
第五章
我叫刘英霞,是高小顺他娘,也是二虎媳妇刘英梅她亲姐姐。
谁告诉你我儿子二十多了?我儿子明明才三岁半,幼儿园都没上,打什么工?见什么尸体?
你弄错了吧!发现尸体的小伙儿叫王小顺,我们家的叫高小顺,差着姓呢!
英梅这个丫头从小长得好看,我爸妈也都疼她爱她,把她都惯坏了,特别喜欢使小性子。我比她大三岁,从小有什么东西都得让着她,不让着她就得生气着急。
我们姐妹俩从小关系就不大好,我不愿让着她,她也不让着我。后来也是阴差阳错,我先嫁到村里来,她紧跟着我也嫁过来了。
同在一个村里的姐妹俩,肯定要互相走动交往对吧?我倒是给她送过不少吃的喝的,我生了孩子这么些年了,她连箱最便宜的牛奶都没给孩子买过。将心比心,这样的妹妹谁爱要谁要,反正我是不要了。
我跟你说啊,英梅这丫头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疑神疑鬼、胡说八道。前两年刚嫁过来的时候,她非说炸油条的老六是个什么通缉犯,电视上法制节目都播过,村里这么多人都认不出来,只有你能认出来?后来她又说发财叔光天化日之下非礼她,还让二虎揍了人家发财叔一顿,这不是捕风捉影嘛!
不是我透老底啊,二虎没结婚之前,可是个彬彬有礼的好小伙儿。跟英梅结婚以后啊,这脾气也变得暴躁了,整天只知道躲在外面喝酒打麻将,就是因为他怕英梅,觉得英梅太厉害!一天到晚就找他吵鸡毛蒜皮的架,所以离家出走以后说什么也不回家了。
我嫁到这村里也有五六年了,谁家好,谁家孬我是一清二楚。
死了的老六可是个大好人!不光手艺好,而且我每次去买油条的时候,他总是笑脸相迎,还总会给我多添上一根半根的油条。
其实村子里人都知道老六挣得多,但没几个人知道他的钱花到哪儿去了。只有我偶然看见过一回,他有个小本本,偷偷记了一长溜人名。我问他是干嘛的,他说是捐助希望工程的学生。
这是大善人啊!自己住个小棚子,连房子都舍不得建,却还记得给被人捐款。
可惜啊,死的太惨了,呜呜呜呜……
为什么要把他的头扔到油锅里炸?这个我也一直都在想,如果单纯是为了报复,杀了人就够了,没必要把人头炸了。
你说,会不会是为了给这人头毁容,让人看不出来是谁?那样的话,死的人就不一定是老六了,你们不是有那个什么检查仪,验一下血不就知道死的是谁了吗?
你说死的人其实是二虎,老六早已经跑了?我咋没想到呢!
不对,还是不对,二虎长得又高又壮的,那尸体又干又小,怎么看都不是二虎,而且他瘸了一根腿,村里面也没人能装成那种旧伤啊!
你这话就是扯淡了,我怎么可能跟老六这个老头子干那种事啊!不可能,不可能。我建议你们还是好好查一下王小顺这小子,他第一个赶到现场,第一个发现尸体,又是第一个把门踹开的,肯定有不少事瞒着不说,不信你给他上刑试试呗?
好啦,我赶紧回家喂狗去!
这个狗子也不知怎么啦,从小就爱吃油炸的东西。我老公还活着的时候整天给他喂油条吃,都吃上瘾了,再喂别的都不爱吃,也不知怎么改过来。
唉!
第六章
我叫王小东,今年9岁了,上小学三年级。
今天早晨我跟小朋友一起到麦田里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非常吓人的东西!
今天是星期六,我和三个同班同学一起到麦田里玩做饭的游戏。
我们找了三块砖头,垒成一个灶台的形状,又用一个不锈钢盆装满了小水沟里的水,揪了几把麦苗放了进去,然后再从麦田旁边的小树林里捡来好多枯掉的树枝树叶,放到砖头下面的灶台。
可是我们捡的树叶有一点潮,划了好几根火柴都点不着,大家都有点丧气。
这时候我想出来一个好主意,我们可以去麦田里面捡一些破报纸和塑料袋,就能引燃树叶了!
说干就干,我们四个分头去捡塑料袋。捡了一会儿,我看到一个黑乎乎的塑料袋,就走了过去捡。
哪知道这袋子还装着东西,沉甸甸的,好像是一块肉还是什么东西,我解开缠绑住的袋口,打开一看就吓呆了,
那是一个死掉的小婴儿!身上肉肉的,看起来死了没多久。我没敢细看,就赶紧把袋子重重仍在地上,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小伙伴们听到声音赶紧跑了过来,也看到了那个死孩子,大家都很害怕,再也没心情玩游戏就结伴回家去了。
到了家里我总觉得自己的手碰过那个死孩子,什么都不愿吃,更不愿吃肉。爸妈看出来我的心事,我就把事情经过告诉了他们,后来他们就报警了。
真的跟我没关系啊,警察叔叔,呜呜呜呜呜!
上公安大学的时候,有一门课程专门讲怎么跟警犬相处,那时候老师们还让我们跟警犬同吃同住,培养感情。我这门课的成绩虽然不是顶尖,但也不像同龄的妹子那样怕大狗。
但是当我偷偷跟踪刘英霞来到她家门口,藏在一棵树后面时,突然看到一头毛发微卷的黑黄色大狗从门洞里猛地窜了出来,紧跟着就听到震耳欲聋的大叫声,在初春寒气中吐出一片白气。我一下子生出毛骨悚然的感觉,仿佛那不是一条狗,而是一只吃人的猛兽。
幸好这条吓人的大狗很快就跟着刘英梅回了自家院子里,不然它闻到我的气味,扑上来时,我不一定能够应对得了。
我正准备想个办法翻墙进院子里,又不被大狗发现,突然看到刘英霞家门洞里又冒出一个婀娜的身影,我藏在大树阴影里偷偷看去,发现那张脸有点熟悉。
这个女人跟我刚刚见过的刘英霞非常像,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身上了一件橘黄色的羽绒服,手里挎着一个篮子。
我的脑海里一下子转过好多心思:她难道就是刘英霞的妹妹刘英梅?可是刘英霞明明说她跟妹妹早已经断绝了关系,又说妹妹喜欢疑神疑鬼、贪得无厌。那这妹妹怎么从她们家出来了?
我本能预感到,这里面有鬼!
这个疑似刘英梅的女人一边走一边四下张望,不知道是躲着什么人,看到街上没什么人,她径直向村北的农田走去。
我好奇心大起,紧紧追在她的身后,感谢在学校里学的这身跟踪技巧,东躲西藏,让她一直都没有发现。
大概走了十多分钟,眼前现出一片绿油油的冬小麦田她在农田大水沟边上停下脚步,再一次认真对四周围打量一番,确认没人以后,才从篮子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我没敢打草惊蛇,眼瞅着她把那个小黑塑料袋埋在了水沟边上的泥土里,就着水沟洗了手,才施施然向回走去。
我等她的人影消失之后,才走了过去把塑料袋挖了出来,入手沉甸甸的,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第八章
尽管在我后来的警察生涯中又破获过无数的杀人大案,但它们在我心里留下的烙印都会渐渐淡去,甚至就连刚刚破获的“蛇蝎女警杀人案”也不例外。唯独这第一次亲手破获的“油炸人头案”,已经过去了将近20年,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仍然无法磨灭。
我是王晓磊,现任汉东市公安局行政支队长,欢迎和我一起走近《刑侦档案》。
这次案件发生在我的老家城西王家庄,村里大多数人家都姓王,案发那年我刚刚从公安大学毕业,在市公安局实习。在亲眼看过作为试题的讯问案卷材料之后,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自己去调查。
这病是单纯的心血来潮,一来是因为我本来就是那个村子长大的,对环境极为熟悉;二来也是因为我确信自己知道了某些真相,不会白跑一趟。
一年以前的寒假,我在家乡派出所当过几天“协警”,其实只是帮人顶个班而已。恰巧那天我遇到村里一个小男孩儿来报案,自称在麦田里捡到了一个死掉的早产婴儿。我把这件事上报以后,上级以警力不足为由无动于衷,毕竟早产儿不算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是我自己还是暗地里从装死婴的黑袋子查起,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就是同村的小寡妇刘英霞,因为全村只有她偷偷买过这种样子的黑塑料袋,并且没见用到哪里。
刘英霞在村里风评很差,都说她是“当代潘金莲”,克死了丈夫不算,还跟野男人苟合。但是这个野男人范围可就太大了,有人说是炸油条的老六,也有人说是校长王发财。不过我却发现,其实是跟我岁数差不多的小学同学王小顺。
我一直打算找到更多证据再把他们的事公诸于众,却没想到这件事引发了一场大风波。
因为刘英霞的事,她的妹妹刘英梅在村子里也有点抬不起头来,所以主动跟她姐断了往来。不过毕竟还是姐妹情深,遇到大事的时候,还是一下子会想到找姐姐帮忙。刘英霞遇到了大事,也会背地里找刘英梅商量。
刘英梅和王二虎结婚之后,一直磕磕绊绊过得不好,有时候还被二虎打耳光。有一天她在买油条的时候碰上了村里有些声望的校长王发财,两人一边排队一边勾搭,居然有了私情。刘英梅本意是想让发财叔想办法压一下二虎的脾气,哪知道校长没什么真本事,被二虎发现以后白白挨了一顿打,闹得全村皆知
又一次被二虎暴打之后,刘英梅觉得自己跟王二虎再也过不下去了,便偷偷让王发财买了一些迷魂药放到玉米粥里面,骗二虎喝下以后睡着再活活闷死。可是尸体怎么处理呢?她突然想到了姐姐家养了一条大狗。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条狗被刘英霞的前夫养得口味太刁了,只吃油炸的食品。两姐妹害怕自己家油炸尸体有味道引来怀疑,就想借用一下老六家棚子外的炸锅,炸完以后再带回家给狗慢慢吃。
毕竟王二虎家离老六家特别近,唯一紧挨着的又是知情人之一的王发财。只要刘英霞想办法骗老六喝下迷魂药,再利用半夜三四点没人出门的时间炸完,抓紧时间带回去,不会被人发现。
他们本来没打算杀死老六,但是就在王二虎的尸体基本上炸熟,被刘英霞用板车推着带回家之后,还剩下一颗人头正在炸的时候,老六居然醒了,于是他们只好杀掉了老六。本来应该把他的尸体也带回家喂狗,但是天色渐亮,时间不够了,只能抓紧时间。
这时候王发财出了一个主意,把老六的人头切下来带回去,把这颗炸熟的人头放到现场,这样警察就会认为只有老六死了,而不会怀疑是王二虎。
他们抓紧时间清理现场的时候,急着买油条的王小顺赶来了,他并不是这群人的同谋,但是他看到了情人刘英霞之后心软了,便答应帮他们掩盖真相,于是现场只剩下了王小顺和王发财演戏,而两姐妹带着一颗人头逃之夭夭了。
按照他们的计划,王小顺大声呼救喊来围观群众之后,他装模做样的一脚踹开根本没有门闩的木门,露出了屋子里老六的半截尸体。
经过法庭判决,被告人刘英霞、刘英梅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发财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王小顺犯包庇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