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南眼22岁生日前

关于我们的十件小事:

小学一起生病抽血,我一点都不怕,但她给我捂住眼睛说:看不到就不疼了

我特别怕狗,她就抱着嘟嘟让我摸一摸,所以现在我特别喜欢安静不闹的嘟嘟

我们一起逛了十几年的大棚街,喝了十几年的奶茶

她已经可以开车接我了,开的还特别好

小时候我们去马莲台每次都闹别扭,现在去每次都照照照

她有男朋友我没有

有次我家没人我邀请她去我家做饭,她骗我菜花会自己炒,自己在锅里蹦起来

初中的时候她喜欢蓝色我喜欢紫色,现在好像也没有最喜欢什么颜色这一说了

她总是对我很好很好很好可我却在她今年的生日送给她嘟嘟的衣服

我们从高中就开始做异地闺蜜啦,但我跟着她吃过临淄中学的饭,她也…她好像没去过潍坊跟我见我的高中同学

本来1—10我买脑子都是吃吃逛逛,写到最后还有一件很重要的是我们异地一起看过《闺蜜2》。以前我还想以后谁挣了钱就养着对方,现在我只想她挣钱养我!谁让她从那么小的时候就会保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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