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
人若狠起来,果然是连同自己的亲人孩子都不放过。前有著名诗人顾城因为觉得阻止妻子生子,在妻子生子后因为觉得孩子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爱,虐待孩子。在被妻子发现后,将孩子寄养在他人家里。然而,顾城仍然觉得妻子的爱被分割,愤慨之下,拿起斧头砍死了妻子和丈母娘,然后自杀。这些过激行为,让人听着都觉得头皮发麻。今日,在四川同样发生了一件类似的新闻案件。
4月29日晚上8时20分许,四川省蒲江县一名32岁的男性姜某带着7岁的儿子乘坐大巴车从成都来渝,在行至九龙坡区袁家岗一个人行天桥时,姜某竟然将7岁的儿子从桥上抛下,致使孩子被桥下一辆过往的小轿车碾压。
旁边的行人立刻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姜某控制住,并将孩子送往医院抢救。据姜某的家人反映,姜某在2017你啊你1月离异后,受刺激行为异常。目前,孩子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姜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只是非常心痛遇害的孩子,心中难掩阵阵的痛。不明白缘何上天非将所有的苦难都给了这个无辜且可怜的孩子,总是忍不住去想父母离异后他都经历了什么,过着怎样悲惨的生活。妈妈的离去父亲精神异常是否会令其无比孤独与痛苦,在被父亲抛下天桥的那一刻其又是多么恐慌与无助。孩子,坚强,天堂里一定会有真正爱你的父母。人间欠你的,天堂都会还给你。
我无力再去声讨这位父亲,想必其内心也有难以承受的痛苦,如若不如此,其怎么能做出这禽兽不如的暴行。良心的交给良心,法律的交给法院,愿他的灵魂和肉体都受到应有的惩处。若非要给他说点什么,我想说:“若不能爱,请勿伤害,作为父亲,你从来不应对孩子这残忍,欠他这多!”
我真的很想知道,离去的妈妈听到这个消息后作何感想,是否悔不当初?
最后,我想对全天下的爸爸妈妈说:你们有爱的权利,当然也有离的自由,但你们更有善待和照顾好自己孩子的义务。生而不养何必生?养而不爱何必养?虎毒不食子,在对待子女问题上我们不能这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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