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生于农历辛酉年己亥月壬辰日(农历十月十四),今日生辰。而立渐远,不惑愈近。
家母常忆吾出生之日,大雪飘飞,天寒地冻。故而右脸颊有冻疮一处,久不见好。后留疤痕。
家贫,貌丑,又为女儿身。幸得祖母,外祖及父母不嫌,宠爱有加,呵护有余。
虽后有弟妹,长辈亦对吾期望不减。家中每每炖鸡,鸡冠皆由吾食。因有俗语:食鸡冠,做大官。
然,吾资质欠佳。时至今日,仍朝九晚五,奉职于偏衙冷域之底层。薪资寥寥,勉强糊口。
正当青春年华之时,得遇夫君青眼有加。结为伉俪,携手同行。风雨有之,春和景明、阳光普照亦有之。
正如《暮光之城》曰:浮生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后育有一女一子。小女乖巧,犬子活泼。承欢膝下,天伦共享。
自此,为人长辈。为抚育儿女而殚精竭虑。求身体康健,万事皆顺。无它。
某日,吾突发奇想,两心愿托付夫君:一曰,若吾突染恶疾,如实相告,且不做无为治疗;二曰,百年之后,骨灰或洒于大海,或洒于黄河,后辈无需祭奠。
人生已过半。三十几年,弹指一挥间。
古人云: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何况,芸芸众生,多如天穹之星辰,瀚海之沙粒。
吾,立于天地之间,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众人眼中,平庸不堪。
然,吾心不俗。茕茕孑立于世人,瑀瑀独行于世间。
不做人杰与鬼雄。唯做真实之自我。
心念已久之饰品
冬日犹有花枝俏
生辰无它不成席
父母爱子非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