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他叫刘十三。
他其貌不扬,172的个子。他看着我,咧嘴笑了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该从哪里说他的故事呢?他来自一个叫云边的小镇,没有父母,只有个开小卖部的外婆,叫王莺莺。王莺莺是个脾气有点大的老太太,做饭很好吃,尤其是青花椒江团,多年以后,离开家乡的刘十三,还总是想起外婆做的饭,总是想起月光柔柔的温暖故乡。
我一直觉得他有点衰。明明一直很努力,却总是白费力气。他有个神圣的笔记本,扉页端端正正写着未曾谋面的妈妈对他的期望,考上清华北大,娶个好姑娘,好好生活。他写在笔记本上的每一件事情,他都会拼命去完成,每划掉一件,他仿佛觉得自己离自己的目标更接近了一步。可是到最后,他发现写在笔记本上的事情,越来越难完成,就像他花费一百二十分的努力学习,却还只是勉勉强强考上大学。
在大学里,他像上高中一样听课,学习,望向老师的眼里闪烁着对知识的渴求,成绩却还是徘徊在挂科的边缘。他也有过爱情,一个名叫牡丹的女孩。当他在蓝色塑料棚见到牡丹时,她正用筷子夹着粉条在吹气,雪花落在女孩白净的脸庞上,他觉得自己瞬间恋爱了。在一起两年,他是二十四孝男友,每天早晨在雾气里等着牡丹回来,柏拉图式的爱情没有滋生出更旺的火花,牡丹就要走了。他甚至不敢去问为什么,手里提着装满家乡小吃的箱子去车站送行,他说,我给你冲了三百话费,到时你给我打电话。“其实已经有人给我买电话卡了,再见。”女孩走了,刘十三想不明白,为什么火车停靠时间有两分钟,告别却只用一分钟呢?
怂包蛋刘十三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为什么,直到又遇到了小魔女程霜。一个咋咋呼呼的女汉子,云边镇罗老师的亲戚,小时候老是抢劫自己,她说,自己得了绝症,如果下次还能活着见到他,就做他的女朋友。结果,刘十三在送牡丹的时候,就撞见了活蹦乱跳的程霜。
程霜逼着刘十三连夜打车去了牡丹的城市,结果遇见了牡丹的正牌男友。人家人高马大,气势非凡。相比之下,刘十三就像一个小三儿。牡丹男友气势如虹:“开什么玩笑,她大一就和我睡在一起!”刘十三想不明白,明明昨天还是自己的女朋友,怎么会……他不想吵架,只是想说清楚,昨天列车开太快了,他还来不及和她说完话……周围都是看热闹的人,刘十三红了眼眶,拉着牡丹问问为什么,一拳被她男友打倒。两人扭打,哦不,刘十三单方面被打更多,他一拳拳承受,身心俱疲,从厮打中消耗着心中的酸楚、悲伤、难堪,无休无止,直到精疲力竭。程霜没有上去帮忙,只是帮他打着伞,大喊着加油,伞柄转动,始终牢牢拢着他头顶的那一小片天空……可笑的是,打完架,他下午还要参加重修补考,浑身是是伤,头晕眼花,奇迹当然不可能发生,哪怕他强打起精神,还是没过。
在那一天,他大哭一场,仿佛流尽了一生的眼泪。牡丹是过道不去的一道坎。他毕业了,好多家公司都面试通过了,他努力工作,却没有一家让他过试用期。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保险公司,却连续好几个月没卖出去一份保险,好死不死,新来的主管就是牡丹的男友,他受尽奚落,被人鄙视,原以为已经忘记了牡丹,但听到她男友故意刺激他,说出婚期时,他还是心里被刮了一刀。
在城市的刘十三,过得并不好。有一天,王莺莺开了很久的路,把刘十三接回了家。刘十三喝得大醉,醒来就发现被绑架回了家。他着急要走,但王莺莺正在做江团,那香味绊住了刘十三的脚步,反正快煮好了,吃完再走也是好的嘛,他这么想。
程霜说过,云边镇是个很温柔的地方。质朴的乡民、村头打架的小狗,邻里飘出的饭香,聒噪的知了、清脆的蛙鸣。没有人会去推着你走,不必时时刻刻紧张业绩、打卡,刘十三在这里重新开展起了保险业务,乡民即使不愿买保险,也不会给你甩脸子,反而是刘十三常被摁着闲聊家常。
刘十三夸下海口,一年要卖出1001单。 靠他当然是不成的,主要还是程霜和小骗子球球。球球有个精神失常的父亲,为了赚钱养活爸爸,第一次和刘十三见面就谎称是他是抛弃自己的爸爸,管程霜叫妈妈,“一家人”最后还真的其乐融融。
那刘十三后来怎么样?他飞黄腾达了吗?
我告诉你,没有。他依旧是有点小衰的小镇青年。后面还有一段他和故乡的故事,看完,你可能还会想哭。
在无数个在城市披星戴月的日子里,在茫茫看不到希望的奔逃里,我们都有过绝望。
可是,你要相信生活是有光的,累了,就回家吧。
——————读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