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睡觉是一件很舒服的事,但醒来却往往充满负疚感。只有自我折磨式的人类才会掉入斯德哥尔摩症的怪圈。舒服带来愧疚,艰苦反倒生出知足。
没有印礼叫我起床,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了。拉开遮光帘,太阳就在外面,无所遁形,我看着这和我心情截然相反的天气,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和天斗争,因为天从来不放过我们,所以才会有俄狄浦斯王的结局。
我捡起地上散落的白纸,夹在笔记本里。我的房间可以没有床,却不能没有随手可得的A4纸。我喜欢买整叠整叠的白纸,喜欢这种一张张分开不知道哪一天会不见的干干净净的东西,每天睡前我都会写上好几张,然后从床上哗一声丢下去。它们是我胡言乱语最佳的保密者和最好的安眠药。虽然印礼说这些白纸让我的房间看起来就像刚举办完一场声势浩大的葬礼。
我知道葬礼的氛围一定很恐怖,但我也知道接下来我面对的人同样很恐怖。李娟让我到她的办公室去一趟。
我稍微收拾自己,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当我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有三个男生围着李娟坐在椅子上。
李老师,我是林晚。我打了声招呼。
我保持微笑,表情让自己看起来像一只随时待宰的小白兔。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表现得太像阿谀奉承的奸臣,李老师似乎很高兴,她竟然站起来搂着我的肩说,林晚啊,快来,就等你开会了。
开会?我看了看那三个男生,除了一副等我等得不耐烦的表情以外,我一无所获。
一切照计划进行,李老师的计划进行。我拿出笔记本装模作样地记着印礼需要注意的论文事项,虽然我认为这些毫无意义。
我昏昏欲睡,只能假借上厕所的理由出去透口气。躲在外面小花园,我伸了伸懒腰,闭着眼都能感受到洒在身上的碎光。我有点忘乎所以,抬头看向太阳的方向,觉得这种刺眼也没有那么讨厌。我不懂自己为什么要替印礼兜着这些,她都已经不在乎了,为什么我还替她在乎呢? 或许是我体内循规蹈矩的因子作祟,或许这让我觉得自己还和她紧密相联。
当然,她走的时候极其干脆,似乎很放心我一个人。她对我说,林晚,大部分人都喜欢成群结队,哪怕两个人也比一个人好。而你既可以成群结队,也可以孤僻成瘾。其实我也不能接受孤僻成瘾这四个字。我需要很多陪伴。比如绵延的山川,遥远的海平线,春花秋月夏风冬雪,还有簌簌的光。我不拘泥于人的陪伴,这样想在很多时候会让自己好过一点。
而我也终于想起,这趟“厕所”上的太久了。没给李娟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要是给她留下便秘的印象也太让人不甘心了。我匆匆返回办公室。
人是动物,总能嗅到不一样的氛围。
我走进办公室看到李娟的脸臭的像便秘一样,另外三个男生的脸也像便秘,憋的。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他们刚刚打了一个群架?
我刚坐下来,李娟看着我,一脸严肃地说,林晚,你有什么意见你可以提。
啊,我怎么可能有意见呢。李老师,我只是肚子不舒服去的久......
我还没说完,就看到李娟手里拿着一张白纸。我的白纸。而我的脸,也渐渐地变成白纸。我抿着嘴,僵在那,想解释又浑身乏力。
我昨天晚上睡前在纸上写:李巫婆什么时候能安静一会儿。
我愣住,觉得印礼完了,我也完了。
我不知道我后来说了什么,我只知道李巫婆告诉我,她没见过我这种没礼貌的学生,印礼的论文可以不用写,她不管了。
李老师甩门而走,留下失魂落魄的我与三个男生面面相觑。
两个男生识相地离开,这样让我自在一些。意思就是,还有一位男生不识相地留下来。
你认真的样子,真的,很搞笑。这位男生说。
我认真看了看他。平凡无奇的长相,无可叙述。其实一进门就瞧他不顺眼,本该朝气蓬勃穿着白色衬衫当一个翩翩少年的男大学生,却穿了一件深黑色的衬衫,不懂的人以为他刚参加完葬礼。要是配上我的白纸,怎一个催泪了得。他眼睛有些血丝,大概是半夜泡吧到天明的结果。总之有些人一眼望去,脑袋上就写着四个大字:我很爱玩。
你说的话,才叫搞笑。我狠狠回了一句,毕竟怒火当头。
完蛋,这样更搞笑了!他笑着说。这个男生竟然轻笑起来。
我想这是我见过最无理的男生,忍不住回道,你懂不懂什么叫尊重?
他却说,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认真?
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质疑认真的态度。我甩出一句自认为很像名言的句子:像你这么不认真的人,当然不懂认真的意义。
噢------。他长噢一声说,原来认真的意义就是把心里说的写在纸上。也对,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对付没礼貌的人,就要用没礼貌的方法。
我认识你吗?我说。连我自己都感受到从天而降的不屑口吻。
我叫路鉴。路见不平的路,我心可鉴的鉴。他看着我,似乎要确保我听清楚,然后眼睛眯成一条缝,伸出右手。
这样我们就认识了。他说。
是的。
这样我们就认识了。
我就是在这种失魂落魄的情况下遇到路鉴。
而后来,路鉴便与我的失魂落魄如影随形。
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东西,一旦在某一天遇见,就会发现,这件东西会在之后频繁地出现在你的视野里,参与到你的人生中。
路鉴就是这种”东西“。
我再一次遇到路鉴是在银行实习生招聘会上。
当时我坐在等候区,紧张不已。人生第一个实习机会。人对于第一次总是有难以言喻的迷信。仿佛第一次做不好,今后的事便很难顺利。这种心情有一种神圣庄严的仪式感,初吻初夜般珍惜。
是路鉴先看到了我。他朝我打招呼的时候我其实一时没想起他是谁。但当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时,我忽然想起了他是谁。
你也来了?他问。
嗯。
你不用那么谨慎,十个名额,我又不会和你拼个你死我活。
我斜着看了他一眼,说,就算和你比,也是我赢。我从来不担心。
你真的很有趣。他拍了拍我肩膀说,放心,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他又把头凑过来低声,你看,这些人多丑。你不美,但你绝对不丑。有戏。
人生最痛苦的事之一,就是不能发作。我坐在等候区里,不能打人。
这个我当时想打的人,最终帮我打了人。还不止一次。
我和路鉴成为好朋友是在进银行的第三个月。
我和他都进了信贷部实习。实习的工作内容其实就是跟着老鸟去谈客户,充场面。我常想,为什么我在社交场合总是很难自然流露自己。流露。这里的流露,我是说,自在地说话,或者自在地不说话。我不知道是不是确切地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但这其实是因为太希望流露。我把它理解为,绝对的自在是一种冷酷。路鉴其实不冷酷。路鉴只是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有一点点深沉,但在工作当中却完全成为一个大气随性的阳光少年,和任何老总都能很自然地握手交谈。我不懂和陌生人自在地握手交谈是不是一项技能,如果是的话,那我的技能指数为零。因为缺少这种技能,我在工作当中与这些人交谈自带尴尬属性,每一次路鉴都会拍拍我肩膀,偷偷小声说,这个笑容嘴角弧度不够噢。
人生最痛苦的事之一,就是不能发作。我站在一票衣冠楚楚的人面前,不能打人。
罔川的傍晚很美,站在海边,放风筝的人很多,有时候我可以待在海边看小孩放风筝看到天黑。自从实习开始,我每天不是加班到晚上九点,就是和同事与那些衣冠楚楚的人出去应酬。我恍然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是一个实习生还是陪酒小妹。应该说是一个陪吃小妹。我在大学有一个外号,三杯倒。这不是一个象征词,是一个叙述词,我确实是三杯就倒。我爸妈深知这个社会豺狼虎豹众多,所以三令五申,没有在放心的人面前千万不要喝酒,让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至于什么是放心的人,他们没有规定,他们很清楚他们的女儿会分清楚谁是放心的人。
总之,我知道,我面前这些衣冠楚楚的人,虽然衣冠楚楚,还是让我很不放心。所以我总是声称喝酒过敏。而路鉴的酒量似乎很好,总之出来吃饭了好几次,看他一圈圈敬酒却从未有过微醺的状态。我也总是清醒着,因为我从来不喝。衣冠楚楚的人大部分时间会放过我。但总还是会遇到一些人,比如说“大金属”。
大金属是我给这个老板起的外号。因为他的皮带上有一个巨大的LOGO,金色。大金属属于第一眼看上去很色的那种男人。没想到相处下来,果然没有辜负我的判断。坐在他旁边的我顺利遭殃。吃饭席间不断充当我的人生导师,并给我夹菜,沾着他口水的筷子的菜我哪能咽得下去,只能放任在碗里堆成一个小山包。
我正愁这小山包堆得显眼,路鉴坐我旁边和别人聊得正嗨,眼没注意,竟然抓起我的碗开始吃了起来。边吃边聊其实是一件好事情不是吗?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让他吃了那堆小山包。
我的肩膀马上被一只胖手给搂着。是大金属。林小姐,来,我敬你一杯。
我慌忙站起来,不好意思,我喝酒过敏,不如我以茶代酒⋯⋯
大金属如果好打发,不会成为穿大LOGO的大BOSS。他摇摇头笑笑,诶,小妹妹,一杯不会过敏噢!
经不住他三催四叫,我想得罪他可不好。一杯还在我三杯范围内,不如眼一闭腿一伸喝了!我拿起酒杯,摆出机械的微笑喝了下去。哪知大金属的胖手又伸了上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年轻人不错不错。再来一杯。他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让我无法拒绝。我还是太天真,以为酒桌上不喝就可以不喝。我只好又喝了一杯。
我找了个借口跑了出来,到了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着呆。真的是发着呆。空空的脑袋。出来的时候我遇见了路鉴。他走向我,问,没事吧?
作为校友和同事,此刻我把他当做我的同盟,毕竟他比大金属看着舒服多了。我摆摆手说,还好,没事。
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抿着嘴看着我,然后很认真地对我说:别怕,我还在呢。
莫名其妙的感觉很多,比如我忽然觉得不怕了。
我说,你先回去吧,我想外面清醒一下。理由随便帮我编一个。
我一个人坐在酒店的露台上吹着风。热热的脸和微凉的风,我想喝酒带给人最刺激的就是冲突感。
等我回到包厢,里头已横冲直撞都是酒气。我看到那个大金属瘫在一旁的沙发上不省人事。几个同事也歪七扭八。
林晚!我吓了一跳,是路鉴。他狠狠地拍了拍我的肩膀。他有些站不稳,咧着嘴笑着说,林晚我酒量好吧。今天我横扫千军。
我看着这房间里基本倒了的众人,是是是,你好厉害,一看就是当行长的料。
送路鉴回校的重任就放在了我的肩上。确实是肩上,我的肩膀好酸,他的手搭着我的肩,将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了我的身上。我瞬间觉得自己是西游记里背着那块大石头的悟空!
搭着路鉴走到酒店楼下已累得我气喘吁吁。前面是热闹非凡酒吧一条街。我们叫它染色体。这条街极其狭窄,但两旁密布各色主题酒吧。各酒吧的音乐来回冲撞,让人难以分辨音乐原有的音调,五颜六色的灯光交织相错,互相萦绕,和荷尔蒙的味道织成一条条染色体。
本就狭窄的染色体,每间酒吧门前都站着两位身材壮硕肌肉发达的帅哥。印礼说等年纪大的时候适合到这包养一个帅哥。但必须不能遮眼睛。印礼最讨厌刘海遮住眼睛的男生,但这貌似是染色体的流行元素,我们永远跟不上流行。这些肌肉发达的帅哥非常优雅,从不大喊大叫拉客。他们选择最简单的方式:直接上手拉。我搭着路鉴穿过这“十八肉人阵”,觉得肩周炎也可能一夜之间突发,一双双手拂过你的胳膊试图拉住你。
我像头牛一样低着头往前走,忽然撞到一个软绵绵的庞然大物。抬头一看,原来我撞到的是一个中年光头男的身体。我整个人带着路鉴踉跄了两步,但还是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扑面而来的陌生酒气,不是路鉴的,是中年光头男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肩膀被这光头男狠狠推了一把,他骂道,婊子,走路没长眼睛啊。我失去重心。我以为我会连人带路鉴地倒下去,但是我没有。路鉴忽然抓着我的腰,让我稳了回来。他站起来,不再搭着我,叉着腰,像打过架的小混混,说,你的手和你的嘴都需要素质教育一下。
这句话好不混混。
但这光头男明显是个混混,他睁着他迷醉的眼睛,打量着我和路鉴,色眯眯地说,怎么,赶着开房啊!年轻人悠着点,我看这小妹渴得很。要不我帮帮你?
先让我帮帮你素质教育吧。
路鉴说完就是一拳。
我的大脑此刻超速运转,想了一万种我们两与光头男叫来的几十个小弟殊死搏斗胜利后离开时的壮烈场景。
还没等我想到那,我就已经离开了。
路鉴压根没等我反应,拉着我的手狂奔了几百米。那光头男也没追上来。估计他也没反应过来,冷不丁挨了一拳。
跑不动了,我说。
我蹲下来,喘着指着路鉴,你跑什么。
他叉着腰俯看着我,被打你不跑啊。就那大块头,我要是被打了,你就被他押去当夫人了。
我从没见过这么坦荡地说自己害怕的男生。活得可真真实。
我闷闷一声,你还真是知进退识寡众。
为了你好。
所以装醉也是为了我好?
我站起来走得飞快。
路鉴后面急急地追起来。我这不是为了测试你到底有没有能力把我扛回去嘛,这样以后我就可以放心喝了。
我从来没有听过一个男生想着让女生扛着,简直是大开眼界。
知识不只是从课本上学到的,还需要拓展你的视野,比如了解那些你从未知道的事,遇见那些你从未见过的奇怪的人。路鉴如是说。
路鉴这个人,总是能做出一些让我讨厌的事,但也总能讲出一些让我无法反驳的道理。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我对他有一种莫名的承认感。我是说,这种感觉就是,他说的总有那么些道理。这也是为什么最后他成为我的技术流老师。
人生需要说明书。
技术流就是我的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