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统一币制
清朝的币制,大体上是银钱平行本位;大数用银,小数用钱,和明朝相同;只是白银的地位更加重要了。
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仿照明朝的办法,由工部设置宝源局,户部设置宝泉局,开铸顺治通宝。制钱的金属成分是七成红铜,三成白铅,一千文为一串。钱的重量在元年定为每文一钱,后来略增重。
顺治钱有五种形式:第一种是光背,这是仿古钱。
第二种汉字纪局式,背面一个汉字,标明局名,如户、工等字
第三种纪值式(即权银钱),是顺治十年所采行的一厘钱(即折合成银为一厘),即在背面穿孔右边铸明局名,左边直书一厘二字。千文合银一两,是一种权银钱或折银钱。银钱复本位的需要。
第四种满文纪局式,是背面有两个满字,穿左为宝字、穿右为局名,这是十七年停铸一厘钱后采用的,但限于宝泉宝源两局的钱。
第五种满汉文纪局式,即背面穿左一个满字,穿右一个汉字,都是纪局名。
顺治的改革是为统一币制,也是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安抚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