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

  粮食匮乏的年代,在大海边的乡下有一个平凡的六口之家。虽然温饱已是个大问题,女主人却没有跟着丈夫一起投身粮食生产中。她勤劳的持家,把不大的小屋收拾的很干净、明亮。同时也很兰心蕙质地给她的每一个子女都取一个可爱的昵称。

  小一辈的孩子都是“占”字辈,听起来是很严肃的一个字,也没有一点点的美感,全因为婆家人的习惯而定,在那个“狗剩”、“大宝”、以数字为名遍布的年代,他们有独特的乳名,大抵也是因为如此,大女儿是“凤玲”、儿子叫“小利”、二女儿取作“宪华”,而姗姗来迟的小女儿就是“丽华”。

  日子一天天走过,丽华也表现出了她的性格。

  乡下的姑娘大多早嫁,丽华也在18岁时,找好了人家。没人会想到一直接受家人安排,顺从母亲的她,会在某一天反抗。女主人收到男方家里的聘礼没几天,丽华突然开始躲避那个木讷、憨厚的小伙子。媒婆来定日子的时候,她坚定信念的要退婚,虽然这已不算是丑闻,但依然被很多人不理解。在这个“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小家庭中,她是第一个想要反抗的孩子。

  女主人无颜去退聘礼,凤玲的丈夫站了出来,骑着二八式自行车载着妻妹驶向了另一个村庄…

  “退婚”风波没过多久,一批乡下的年轻人要去那座海滨城市闯荡了,丽华也在其中。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个海边的招待所做前台,招待所后面有一大片桃林,在这里,她度过了她人生的豆蔻年华。一袭白裙,淡眉红唇。同样也在这里,她也遇到了她的一生所爱。

那个俊俏小伙子是典型的北方人,高高壮壮,梳着最流行的三七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身着绿色的军装,他在招待所旁的陆军大院当兵。两人一见倾心,一切都是那么的合适,可是小伙子来自内蒙古西北部,距离她的家乡有千余公里。

  虽并非大富大贵,但是丽华也是家里的老小,是哥哥姐姐疼大的,女主人自是舍不得,可偏执如她,不顾嫁人的挽留,她未带一砖一瓦,只身与他回到了大西北荒凉之地。

  婚后生活自不必多说,小打小闹中充斥着幸福,很快两人有了自己的小窝,也有了自己的小孩。日子平平淡淡的过,两人的工资合起来也够过一个幸福的日子,除却茶米油盐还可以偶尔下下馆子,吃吃当时奢侈的自助餐。风浪来袭时便抵抗,小伙子工作几次调动,栖身之所也随之改变。

  安定下来,丽华有了自己的店。店面虽小,邻里和谐,不用受老板的委屈,也算舒坦。

  一晃,两人的孩子也过了两人相遇的年纪。

  我就是那个孩子,丽华就是我的妈妈。

  妈妈幸福吗?若你远嫁,每年见到亲人的日子不足一月,还没有看透世间冷暖的时候遍离开家人,去到一个没有朋友的地方,你会幸福吗?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

  她很像楼下新生出来的那棵杨柳,看似袅袅娜娜的立着,可不论孩子们怎样拉拽她的枝叶,总会很快的重新长出来。

  丰子恺在《活着本就简单》里写到:“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

  毋庸置疑,我的妈妈真的是个美人。

——谨以此文记录丽华平凡的一生,不平凡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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