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夏天,我在APP上买了一张票,去东方艺术中心看了一场民乐演出。我还记得其中的两个曲目,《百鸟朝凤》与《春江花月夜》,也还记得唢呐在舞台上吹响时的模样。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或是自己一个人,或是约着朋友一起,听过演唱会,去过live house,看过各种话剧、音乐剧。这些经历,是中学阶段不曾有过的。
最初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去过很多剧院,最常去的应该是兰心大戏院。我依然记得话剧版《解忧杂货店》在那里演出时所搭建的舞台,大的圆盘上杂货店的模样悄然呈现,圆盘旋转时店铺不同的侧面叙述着不同的故事与对白。那时在Mao追过西原健一郎,一首《Beautiful things》让人将各种美好的事物、地点与时空瞬间联想在一起。那时走进上海大剧院看过《梵高》,出来之后在福州路的火锅店吃了夜宵。

对于艺术领域的认知发生改变,是因为一部综艺:《声入人心》。在有空的时候,我依然会把第一季翻出来再刷。即便是2018年年末的节目,《声入人心》第一季仿佛已成为了一种经典、一种定格。从《世界之王》到《Sound of silence》,从四小只的“1975组合”到周深演绎约德尔唱法,再到最后一集的《友谊地久天长》,这其中的许多歌曲都长期保存在我的歌单中。
在那之后,我的剧场体验也发生变化。一方面,我会执着于自己喜欢的剧,比如《摇滚红与黑》,工作日晚上的前排座位,《Ding Dong》与返场演唱成为记忆最深刻的两个点。另一方面,在闲暇之余也会体验不同的剧种和剧目,比如智利剧团带来的展演作品《电影女孩》。这是一部小众剧,但是给我留下印象的不仅是剧本身的演绎,还有剧院门口的人。
大多数时候,人们把注意力放在剧场内,关注于台上的演员,关注于剧目本身所营造的氛围与场景。确实,作为观众,舞台以及舞台上的元素,吸引着观众几乎全部的注意力。然而,如果换个角度,偶尔关注一下剧场之外的人事物景,便会发现一些有趣的现象。《电影女孩》看完之后,我在剧院门口打车,一旁等车的还有很多人。在他们的交谈中可以获知,其中不乏音乐学院、戏剧学院的老师和学生,也有一些地方戏剧节的组委、导演等。而看完《摇滚红与黑》之后,陕西南路上一同打车的也有大学城其他高校的同学。

在之前的一次学年论文经验交流会上,我曾提到过不少社会学分支领域或者交叉学科的研究话题,其中一个叫做艺术社会学。当时也有同学私戳我聊过这方面的内容。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从最简单的来说,不同的艺术形式与不同的人群之间的联系;不同因素对于不同类型的剧种和剧目的影响;那些在屏幕前欣赏和观看的人;那些走进和走出剧场的人;那些与社会、与群体、与网络相关的艺术现象与艺术传播……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话题,其中也不乏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也有更深入的问题及其背后值得关注的现象。小时候学过两个词:阳春白雪与里巴人。今年b站跨年晚会的弹幕上,以及相关的评论和讨论中,这两个词的出现频率依然很高。如果用一个节目,或者一个画面来举例,或许郭森和潘杭苇合作的《热爱105度的你》就是最好的范例。

廖昌永在接受采访时曾说,美声是什么,是美好的声音,它并不是什么高高在上不可摘得的东西。是的,近年来,尤其是《声入人心》第一季获得良好反响以来,美声唱法被更为广泛地应用于不同的场合和曲目之中,也有更多的人尤其是青年群体开始走进剧场或者通过网络平台关注歌剧、音乐剧。
在这样一个发展的过程中,《声入人心》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网络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社交媒体、聚合平台、短视频的崛起,许多主旋律文艺工作者“下场”(这个词可能并不合适)成为up主、博主、主播等角色,在微博、b站、抖音等平台获得很大关注。从杨洪基、吴碧霞等艺术家们的新曲翻唱,到张也、周深等新老合作的出圈,人们不仅感受到了新奇与快乐,也看到了一种创新与发展。这种创新与发展的精髓可以简单概括为,质量与体量并存,互动与主动兼顾。质量与体量自然不必多言,主动是指创作者的主动性、想象力与表现力,而互动则值得推敲。从目前来看,将观众(尤其是普通观众)作为主体之一,强调与观众的互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场景、环境(例如露天影院)、关系(例如音乐剧《阿波罗尼亚》)、联动(例如央视节目《典籍里的中国》搭建的剧场)。
在b站一位up主的提问中,我曾看到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当代年轻人现在越来越喜欢主旋律了?在没有大规模实证研究的条件下,可能不敢说这样一个问题的前提假设是否一定准确,但是这样一个趋势不容否定。其中有个很好的例子:《灯火里的中国》。在春节、元宵节的夜晚举家团圆的日子,人们打开手机、电脑、电视,看着窗外夜空中远近楼阁的亮灯或是绽放的烟花,欣赏到由前辈艺术家与青年歌手联袂演绎的新时代主旋律曲目,再加上网络平台的传播,效果如何是不言而喻的。
单就主旋律作品而言,除了上文提到的几点之外,有一点尤为需要指出,这也是以《灯火里的中国》为代表的作品受到欢迎的要点之一,那就是底层意识。灯火所代表的不是某一个阶层或者某一小个精英群体,所描绘的也不是某一些城市或者特定地区,从瓦房下的煤油灯到都市夜晚的LED灯,从师傅手中的探照灯到铁路公路海路上的指明灯,从我们书桌办公桌上的台灯到整个国家和社会,才是所谓万家灯火。

然而,这其中有一种隐含的逻辑值得反思。早些年的文艺批评包括基础教育中,有人认为,某些文艺形式一定是高高在上的,不同的文艺类别之间一定是有层次、有高低之分的。这样一种观点至今仍然拥有一定规模的支持者。在上文中,我用打引号的“下场”来表述艺术家们进驻网络平台的行为,实则是为了引出这一话题,其实更为确切的表述还有很多,比如“开始尝试”。因为“下场”本身就隐喻出一种上下高低的关系。上下高低可以比较,但比较的应当是作品的质量、创作者与演出者的水准与能力、作品的受欢迎程度。因为,小众的亚文化也可以在国家级场馆中进行展览,穿着燕尾服的歌唱家也可能在小酒馆进行演出。用某种偏激的、框架式的态度去打压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的亚文化和小众文艺,去抵制多元文化发展,是绝对不可取的。
当人们开始进行一些无谓的区分,仍然用传统科层制的思维模式去审视文艺的时候,这本身就是一种隐喻,一种价值迷失,甚至会成为一种歧视。或许现实有着残酷与卑劣,但是我们必须警惕价值导向与价值观念上发生的偏移。倘若人人都用标签化、负面化、甚至歧视化的眼光看待一些文艺类别,那么文艺领域的巴尔干化就会出现,更严重的社会失范就会到来。
从剧场内的视角进行观察,人们在闲暇时间选择买票走进剧场,亦或是在社交媒体关注和转发,人们能够理解什么是艺术与生活。从剧场外的范畴进行思考,舞台上的演员、幕后的创作者与工作人员以及观众离开剧场,走进社会,成为茫茫人海中的一员、成为宏大社会网络中的一个节点之时,人们才能理解什么是艺术与社会。而当人们尝试将剧场内与剧场外视作一个有机体,尤其是看到许多主旋律与亚文化作品被更多人熟知和认可,成为一种符号和代表,甚至成为一种经典之时,人们终将理解什么是艺术与时代。因为,每个人都是属于自己的大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