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生还是暮死

365日更/78篇

这个世界很热闹,总有人来来去去。没有人知道,住进你心底的人,是朝生还是暮死。

01

春绯喜欢上一个人。春绯喜欢上这个人的时候,才发现以前所信奉的爱情,全都不灵光了。

他叫方遇北,是个程序员。做着看似枯燥的工作,八小时外,却活得摇曳生姿:业余美编、插画师、民谣歌手、微博上的段子手。

春绯初见方遇北,是在一个大学同学的婚宴上,他是伴郎,而她恰好是伴娘。陌生的他们被凑热闹的吃瓜群众们硬推到一块儿:“来来来,下面轮到伴郎和伴娘来玩这个游戏。”

那是一个有些恶俗的游戏,春绯看了一眼,就想逃走。方遇北似乎看出了她的窘迫,他撸起袖子说:“这个游戏被那么多人玩过,早腻歪了,有什么意思,不如来玩变魔术吧。”

方遇北摊开手掌,竟凭空变出一枝玫瑰花来,他笑嘻嘻地说:“你们希望这一枝玫瑰能变成几支?如果我能变出来,你们喝一杯酒,我若变不出,我和伴娘一人罚酒一杯,如何?”

“好勒。”有人嚷起来,“我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变,赶紧变。”

“啊?”方遇北不禁咧了咧嘴角,显然是被这个庞大的数字给吓到了。

“快点变呀,” 吃瓜群众催促道。

方遇北硬着头皮,慢腾腾地变了半天,最后只变出来三支玫瑰:“类个——数量有点庞大,圣诞老人还在加班订作中。”

方遇北咧开嘴角,挤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他拙劣的玩笑并没能让那些吃瓜群众放过他,反而叫嚣得更加厉害。

“才三支,不够,罚酒,罚酒。”

酒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春绯的脸色越来越不好了。方遇北夺过春绯的杯子说:“我酒量一向不错,能千杯不醉,但是,今天这么好的日子,我发小他结婚了,我高兴,我想醉一醉,伴娘的酒,现在开始由我代了。”

方遇北说完仰起脖子咕咚几口就把春绯的那杯酒喝得绢滴不剩。因喝得太猛,他有些呛到了,连咳了好几声。

吃瓜群众们叫嚣得更厉害了。春绯见方遇北居然毫不避讳,直接拿她喝过的杯子喝酒。她的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结果那天,方遇北喝大了,春绯从洗手间回来,瞧他躲在角落里吐得肝肠寸断。

春绯这才晓得,方遇北的酒量并不像他说的那么好。然而他却替她喝下了后面所有灌向她的酒。

春绯总觉得过意不去。她等方遇北回来的时候,走过去很真诚地说:“今天真的很感谢你。”

方遇北笑嘻嘻地摆着手说:“别,别这么客气。说起来我应该感谢你。”

春绯真怀疑自己听错了:“感谢我?”

“嗯,我这人没啥特长,特爱出风头。诶,可惜这年头机会太少了。今天好不容易让我逮住一个。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方遇北鼓着腮帮子,边说边拿手比划着。他的声调抑扬交挫,听起来有趣极了。

春绯虽明知他是在作,却还是不由得笑了。

小时候看《神雕侠侣》,反反复复。看的不过是杨过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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