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曾有篇文章,大意是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隔着屏都能感到对面磨刀霍霍向人贩的杀气。
我国刑法是保留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死刑的,也就是情节极为严重时,不用你嚎,法院自个就判人贩子死刑了。你所支持的人贩子一律死刑,等于是让那些罪不至死的人贩子去死。
一律死刑有个风险,首先,高犯罪成本,带来的是抓捕成本的增高。
死刑不能百分百震慑和预防犯罪,它有可能导致犯罪成本的增高,促使黑色暴利犯罪链的滋生。
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缉毒警察伤亡率是所有警种中最高的,我国打击毒品犯罪力度也很大,但毒品依然屡禁不止,犯罪成本这么高,被逮住几乎是重判,为什么仍有人踩着刀尖走路?因为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黑色利益高,没逮住的话赚的钱不少,逮住了的话横竖一死,不如跟你火拼,说不定还能争条活路。
其次,暴君式的死刑,可能会增加拯救被拐卖者的成本。
假设你是个人贩子,你知道人贩子一律死刑嘛,你手里有几个待转卖的儿童,有人怀疑你了,两种处理方式,1.杀了孩子找个隐蔽地埋了掩饰犯罪结果,因为找不到证据法院就没法定你的罪,你可能会有条活路。2.乖乖被抓或自首迎接死刑,按民意,拐卖儿童这种丧尽天良的犯罪自首不值得原谅,立功不值得原谅,怎么样你都是死刑,你会怎么选择?
最后,刑法有个术语叫罪刑相适应,即轻罪轻判,重罪重判。让尘归尘,土归土,你打乱了这种平衡,那就是沙尘暴。
这篇文章只是给大家提供个视角,当看到有人呼吁废除死刑时别恶语相向,冷静点,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比无理由的谩骂要有意义的多。如上所述,死刑虽然有风险,但目前要老百姓接受完全废除死刑着实不易,我也不例外。同时,我不接受滥用死刑,随意拉低适用死刑的底线,因为凡事,过犹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