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很老很老的歌里唱道: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什么什么的。
自诩时尚弄潮儿的周林林同学对这首老歌情有独钟,我一直对此感到非常难解,有一次实在忍不住向她诚恳地求解:“按理说这么老派的一首歌实在是不符合你时尚弄潮儿的身份啊,还是说你们这样的时尚弄潮儿都是这么追求混搭复古style的吗?”
周林林难得地没有第一时间反击我,她做出一脸诚恳的样子:“你不觉得这个歌词写得很有feel吗?你看这个第一句啊,他说‘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思念在这里呢是一个名词,但是有时候它又可以做为一个动词……所以这个第一句啊就把思念的玄之又玄给形容出来了,非非你觉得呢?”
我看着周林林激动又真诚的眼睛。我说:“……那什么,我觉得你阅读理解做得真好。真的。周林林你真棒啊。”
但其实我觉得这个歌词写的不对。思念它并不是个如影随形的什么东西,更多的时候我反倒觉得它更像是一场过敏,每一次的病发都需要一个恰到好处的致敏原,一旦触发就毫无征兆地来势汹汹。电影里不都这么演吗,什么触情生情啊睹物思人的。我想我的致敏原可能就是任亦,或者说是和任亦有关的一切,我大部分时候是个记忆力奇差的人,但偶尔记忆力又似乎很好,比如说我总是能够记起关于任亦的一个场景,是某个午后他枕着手臂躺在操场的草地上而我正坐在一边给他剥橙子。我觉得人的记忆力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这场景有些莫名,我记不得那是哪一天了,记不得那天我们坐在操场上聊了什么后来又去了哪里,我甚至都记不得那是个夏日还是冬日了,但我总是能记起那天的阳光从他有些凌乱的细碎额发间斜斜地照进他眼睛里的样子,真好看啊,我就那么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微微眯起来的眼睛,一边心猿意马地给他剥橙子,直到他好看的眼睛拼命眨了又眨,然后侧过头来有点僵硬地跟我说:“覃非非,你把橙皮汁溅到我眼睛里了。”
我匮乏的记忆力到此戛然而止。
其实我也想过为什么我会对这个毫无深层含义可言的场景始终印象深刻记忆犹新且历久弥新,我想了很多种可能性然后又一一排除,最后只能把原因归结为是我跟任亦在一起的时候给他做牛做马剥了两年半橙子而遗留下的创伤后应激反应。哦不对,确切来说应该是两年五个月零十八天。
任亦这个人有个很令人不齿的坏毛病,在外他除了话少性子淡有些不大招人待见,但倘若要颁一个诸如模范男朋友之类的奖项给他也还算是能勉强服众,至于是不是因着他那张脸服的众就暂且先按下不表。但私下里他其实有时会不经意地耍些少爷脾性,譬如他喜欢吃柑橘类的水果,但又坚决不吃水果上的一丁点儿脉络,更变态的是他压根就不会剥这一类的水果,次次剥橙子都弄得满手汁液,经他之手剥完的橙子个个皆惨不忍睹面目全非,真是叫人无比痛心。我们在一起以后给他剥橙子这等重任自然就理所当然稳稳当当落在了我头上,所谓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好在任亦他这张脸实在长得好,为了他这张好看的脸我一咬牙就义无反顾责无旁贷地挑起了这担子重任,十年如一日地练就了如今这一手“十秒剥皮挑筋”的拿手绝技,每每在外施展与人,无不连连拍手称赞。
我一打开话匣子讲任亦,就无意识地变得有一些如数家珍的意味,我意识到这一点是在周林林的某次提点之下顿悟的,那时候我常常随口就和周林林吐槽任亦各种各样的坏毛病,有次周林林就毫不留情地嗤笑我,她说覃非非来你瞅瞅你这甜蜜的忧愁,你再瞅瞅你这一身恋爱的酸臭味儿。嗤完了又像个算卦老先生似的抱着个胳膊朝我摇头,“少女你这是要沦陷啊!”
我也不以为意地抱了个胳膊,我们俩就像两个算卦老先生似的面对面站着。我说那还能怎么办呢,谁叫任亦他长得好看。
现在想想,我当年是一个多么情窦初开春心荡漾的少女啊,何其纯情,何其傻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