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家待着无聊,偶然翻到了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出自于豆瓣人气作家袁小球之手——《若我足够好,终将遇见你》。
一时,有许多的话想说。
几年前,还在读高中的我,初得这本书时,爱不释手,反反复复地读了它好几遍,感觉它和其他的书不一样。
作者是以一种和缓的语气,讲述着身边的故事,却又不像其他的讲述者那样,她的故事是有灵魂的,末尾,总会给我们来几句总结,清新,脱俗。
其中,记忆最深刻的有这么一句。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种好姑娘:或弱柳扶风,或英姿飒爽,或嗲言撒娇,或才华横溢……
一句这样的话,被我改编之后,经常用到作文里去,现在想想,有点好笑。
我本不是一个爱书之人,依稀记得读初中那会儿,接触到的都是些言情杂志,谈不上营养,也不能说是不营养,毕竟,那个年代,身边的一些朋友同学,看得都是这类书。
我只由得每次都会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这类书看的多,感情方面自然比较早熟,虽然,我是那个从不谈恋爱的好孩子。
高中的学校在市区,离书店比较近,每次上学之前我总要买一两本书带去学校看。上高中不到一年时间,却生了一场大病,读书期间,郁郁寡欢,精神一度阴郁。
当时我没有和父母说,每日以书续命,坚定地认为,待在书里的世界,什么都不去想,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也正是生的那场病,让我彻底地爱上了读书,也懂得了书的强大力量。
我一直喜欢看治愈系的文章。每次当我遇到挫折时,看看文字,心灵总会受到莫大的慰藉。
有段时间,我一直在看一个作家的书。某日,我身边的一位好友提起,说我的文笔有点像那位作家的风格。我很诧异,当即打断了她,人家是作家,而我只不过是千千万万中的一位读者。
不过,同一个作家的文字看得多了,你的思想的确会和作家有很大的一致性。
现在互联网很发达,文字信息,只要联网就可以看得到。但我特别执拗,想着和别人一样,用手机看书,终究抵不过习惯。
我仍然喜欢接触纸质书籍,喜欢那种用手就能触摸的文字,喜欢打开书本就能闻到的印刷带来的书香。
这是一篇杂文。但是我希望日常繁忙而疲惫的你,每天能挤一点点时间出来看书,日积月累,它给你带来的,终究不是小惊喜,而是大智慧。
文末,我想以开头那句话送给你,若我足够好,终将遇见你。
感恩,我的文字能与你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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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先生家的喵 00后,金牛座,喜欢吃和玩王者荣耀,虽然没有活成自己期望的那样,但是也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感恩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