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乔治杜兰在《管理评论》中发表论文,提出设定管理目标的五个原则,简称SMART原则。也有人认为SMART原则和彼得德鲁克在1950年代的著作《管理的实践》有关。
SMART原则是指:
1. 目标必须是具体的(Specific)
2. 目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
3. 目标必须是可以达成的(Attainable)
4. 和更加终极的目标之间有相关性(Relevant)
5. 达成目标具有明确的时限(Time-bound)
SMART原则常常被用于制定绩效指标,个人发展目标和在项目管理中设定项目目标。在英文中,“目标”有不同的表达方法,比如Goal, Objective等,其本来的含义是一种定性的努力方向,缺乏具体和量化的描述,这也是为什么需要用SMART原则来制定目标。
杜兰在论文中提出SMART原则并非试图让经理人掌握一个简单容易的工具来制定目标,相反,他是提醒管理者,制定有效的目标是十分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