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

高等职业双师型认证

2024年度。

初级

教育教学能力

  1. 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
  2. 教学评价结果均达合格以上,且开发思政教学案例不少于1项。

教学研究能力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

  1. 参与校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课程标准制定。
  2. 参与完成校级以上在线精品课程等网络示范课程
  3. 参与完成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科研项目
  4. 参与校学级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5. 参与获得校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6. 参与校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并获奖。
  7. 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8. 参编著作3万字、译著4万字或教材3万字以上(可累计计算)。

专业实践能力

  • 近2年具有3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且每年不少于1个月在企业从事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生产实践工作经历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

  1. 近2年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不少于60学时(可累计计算)。
  2. 作为前3名,参与技术革新、横向课题等社会服务项目。
  3. 作为前3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艺术科学类作品著作权,成果转化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提供成果转化相关证明)。
  4. 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评员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以上职务(职称)
  6. 担任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专家或裁判或监督员
  7. 本人(包括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奖。
  8. 参与完成校级以上产业学院、实训基地、企业工作站等产教融合项目建设。
  9. 承担企业培训任务或国际双语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20学时/学年。
  10. 入选校级以上科技特派员

中级

教育教学能力

  1. 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
  2. 教学评价结果均达合格以上,且至少获得1次良好以上等级。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 在校级以上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2. 开发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不少于2项。
  3. 主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示范课堂或典型案例。

教学研究能力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 作为前2名,参与编制校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作为前2名,参与制定校级课程标准或专业教学标准。
  3. 作为前2名,参与完成校级以上在线精品课程等网络示范课程
  4. 作为前2名,参与完成校级以上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
  5. 作为前2名,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6. 参与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成员(校级排名前2,省级排名前5,国家级排名前8)。
  7. 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8. 参编著作5万字、译著8万字或教材6万字以上(可累计计算)。

专业实践能力

  • 近5年具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且每年不少于1个月在企业从事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生产实践工作经历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 近5年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不少于90学时(可累计计算)。
  2. 作为前2名,参与技术革新、横向课题等社会服务项目,到款额达10万元以上(可累计计算)。
  3. 作为前2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艺术科学类作品著作权,成果转化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提供成果转化相关证明)。
  4. 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中级以上证书或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务(职称)
  6. 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专家或裁判或监督员
  7. 参与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
  8. 承担企业培训任务或国际双语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40学时/学年。
  9. 作为前2名,参与完成省级以上实训基地、产业学院、产教联合体、产教共同体等建设。
  10. 入选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

教育教学贡献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 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
  2. 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市级排名前3,省级排名前5,国家级排名前8)。
  3. 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人文社科奖(市级排名前3,省级排名前5,国家级排名前8)。
  4. 排名第1,指导学生获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奖励。

破格认定标准

符合下面任意一项可破格认定中级“双师型”教师。

  • 省级五一劳动奖章、
  • 省级优秀教师、
  • 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
  •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 省技术能手、
  • 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 市级领军人才、
  • 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
  • 省级青年拔尖人才。

高级

教育教学能力

  1. 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满8年。
  2. 教学评价结果均达合格以上,且至少获得1次优秀或2次良好以上等级。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 在市级以上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
  2. 开发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不少于3项。
  3. 主持省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示范课堂或典型案例。

教学研究能力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4项:

  1. 作为前3名,参与完成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制定。
  2. 主持完成省级以上在线精品课程等网络示范课程
  3. 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4. 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5. 担任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专业群负责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
  6. 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7. 参编著作10万字、译著15万字或教材12万字以上(可累计计算)。
  8. 担任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级培训项目负责人。

专业实践能力

  • 近5年具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且每年不少于1个月在企业从事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生产实践工作经历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4项:

  1. 近5年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不少于120学时(可累计计算)。
  2. 近5年主持技术革新、横向课题等社会服务项目,到款额达20万元以上(可累计计算)。
  3.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并转化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提供成果转化相关证明)。
  4. 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高级以上证书、职业资格高级以上证书或考评员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以上职务(职称)
  6. 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专家或裁判或监督员2次以上。
  7. 主持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
  8. 承担企业培训任务或国际双语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60学时/学年。
  9. 作为前3名,参与完成国家级实训基地、产业学院、产教联合体、产教共同体等建设。
  10. 入选省级以上科技特派员

教育教学贡献

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 参加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一等奖以上。
  2. 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省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3.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人文社科奖(省级排名前3,国家级排名前5)。
  4. 排名第1,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奖励。

破格认定标准

符合下面任意一项可破格认定高级“双师型”教师。

  •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 全国优秀教师、
  •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 大国工匠、
  •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 国家级技术能手、
  • 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 国家级教学团队主持人、
  • 省级领军人才、
  • 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
  •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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