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小时前,我还在逼着自己下笔,试图写出点什么。我潜意识中觉得有很多东西可以写出来,可是细想一下又大多不够翔实。就比如说高中时代暗恋的那个女生,我记得她叫什么,长的是怎样的一副漂亮面孔,笑起来的时候左边凹进去的酒窝,至于她对我说过的许多话、做过的许多事情,这就模糊不清了!
这是一种让人很难受的情况,一方面我极希望能通过笔触来怀念当时难以忘怀的经历,另一方面却又苦于没有足够准确的“历史材料”供我参考。如果贸贸然的写出来,无非是通篇称景的废话。
我相信写文章要具体,不要概括。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语一言,一情一景,都应该尽量满足五官的需求,使之如在眼前。拉威尔•斯潘塞说:“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通过生活中真实可信而又具体的材料,写出令人信服的故事,表达出我所感受的情感,就是我初写文章所要达到的。
前段时间读了路内的《少年巴比伦》,典型的以小见大,从生活中常见的小事入手,娓娓道来。后来翻了一些70后作家的资料,知道了冯唐、曹寇、阿乙、慕容雪村,还有知名度已经很高的安妮宝贝和沧月,都是其中的中坚力量。用百度百科的解释说,他们的作品不浮躁,不故作矫情,不虚妄,安静中有很深沉的思考。确实如此。
在读曹寇的《生活片》,216页里囊括了215个故事。生活中很细小的事情,经他自己的观察感悟后,就变成了一个个极富感染力的故事。不过,这些都是碎片化的故事,不成系统。但是,这些碎片化的故事,正是我当前急需要学习的。站在什么样的高度、以什么样的视角来从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中发现那些难能可贵的东西,我还需要从这些书籍中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