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那个他,恰好你也爱。多巧,真好!
和好友唱K的时候,有个朋友和我点了同一首歌,一起唱。唱完了相视而笑“原来你也喜欢!”
无意中听到周杰伦的《双截棍》,回忆在脑海里打着转,我这个记性出了名烂的人,居然还记得整首歌的歌词。也许你觉得周杰伦的rap比起欧美的那些黑人歌手实在弱爆了,但对于我而言,他却是昔日偶像中最不可磨灭的那个。
2000年,我念初一,从那时候起,那个穿着连帽衫喜欢把帽子翻上来戴着遮住双眼的那个家伙,就出现在了我的耳朵边,在我的mp3里占据了绝大多数的位子。成天都听,写作业的时候、走路的时候,好像他的旋律环绕着我整个人。我不记得第一首听的是什么歌,可能是《爱在西元前》,也可能是《双截棍》。从那时候开始,他的专辑我都会去买,9块8一盘磁带,反反复复听了好多遍,对着磁带里的歌词一句句跟着唱,久而久之也知道了方文山。“没有周杰伦,就没有方文山;没有方文山,也没有周杰伦”。这是有一年颁奖典礼上,周杰伦说的话。
和闺蜜之间有个共同的喜好偶像,是让我们至今仍然混在一起无话不谈的重要因素之一。初中三年,好像我喜欢听周杰伦是件很孤独的事儿,那时候的周董很害羞,专辑的封面很少露出自己的全脸,而我也不太敢大声地说我喜欢他,他是我的偶像。可当我踏入高中的教室,知道了我的后排坐着一个眼睛、鼻子、嘴都小小的姑娘也喜欢周杰伦的时候,我们俩都很开心。直到现在,我们跑去唱K,还能一起唱着周杰伦的歌。
初恋的时候,你一定听过《简单爱》、《星晴》,骑着单车谈着简简单单的爱情;分手的时候也听过《黑色幽默》、《回到过去》、《轨迹》……说实话,我能把周杰伦的歌中90%的歌唱全,就好像我至今仍记得初恋男友的QQ号。好像这样的事情是深深刻在心里的,根本不需要刻意地去记得,自然而然。
高中毕业那年,大家心里都是不舍。那是对人生最快乐最单纯的三年的不舍,当时的同学现在的闺蜜送了我周董出的最早的一盘磁带,这盘磁带我至今没舍得扔。尽管我的录音机、walkman、mp3早就不知道躺在哪个垃圾桶里了。我记得最后一次听这盘磁带,有些卡了,有的地方的声音开始变得模糊了,音质自然是没有现在的CD清晰了,自然也比不过付了钱下载的SQ音质的歌。但那是回忆里最珍藏的东西,不仅仅是对一个偶像的喜欢,也是对过去的怀念。
大学的时候,我认识了另外一个姑娘。有意思的是,我们在四年的象牙塔生活里,并没有太多交集,却在大学毕业后的一次聚会上,因为唱了同一首周杰伦的歌变成了现在的好朋友。命运是个很神奇的东西,你永远不会知道在什么时候会因为一首什么样的歌喜欢上一个偶像;你也不会知道喜欢这个偶像会给你带来什么,能喜欢多久;你也不会知道,因为你喜欢他,恰好遇上了有个人也喜欢他,会擦出什么火花。
2000~2016年,才发现喜欢一个偶像竟然有那么久了。说实话,周董的曲风还是我喜欢的那个样子,我还记得我喜欢他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家庭背景和自己的很像。他的歌里有很多亲情,有给妈妈写的歌,以妈妈的名字命名的专辑名,他的歌里有爷爷、外婆;也有中国的文化,是他告诉了我陆羽是谁;我记得最熟的歌词是《爱在西元前》,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玄武岩、美索不达米亚大平原……方文山让一切有了画面感,周杰伦则让歌曲活了过来……也许他的表现形式不太一样,但他让我知道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不管是关于爱情,还是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