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ard cohen离去的传奇和遥远的故事
(当从他们离世写起 , 后来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
Give me a Leonard Cohen afterworld
So I can sigh eternally --Nirvana《Pennyroyal Tea》
翻唱、致敬专辑:
《Famous Blue Raincoat》Jennifer Warnes 1991
《I'm Your Fan-The Songs of Leonard Cohen》1991
《Tower Of Song - The Songs Of Leonard Cohen》1995
Leonard Cohen录音室专辑
1 《Song of Leonard Cohen》 1968
2 《Song From a Room》 1969年3月
3 《Songs of Love and Hate》 1971
4 《New Skin For the Old Ceremony》1974年
5 《Death of a Ladies Man》 1977年
6 《Recent Songs》 1979年
7 《Various Position》 1985年
8 《I'm Your Man》 1988年
9 《The Future》 1992年
10《Ten New Songs》 2001年10月
11《Dear Heather》 2004年10月
12《Old Ideas》 2012年1月30日
13《Popular Problems》 2014年9月
14《You Want It Darker》 2016年
15 遗作《Thanks for the Dance》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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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ard Norman Cohen 莱昂纳德 诺曼 科恩 1934年9月21日-2016年11月7日
生于加拿大蒙特利尔
名字相似的名人:Leonardo Da Vinci 莱昂纳多达芬奇 1452年4月15(公历4月23日)-1519年5月2日 意大利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 ,也是一位难以置信的天才,涉及素描、绘画、雕塑、建筑、科学、音乐、数学、工程、文学、解剖学、地质学、天文学、植物学、古生物学和制图学等诸多领域 。
Leonardo DiCaprio 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 1974年11月11日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影视演员、制片人
时常被提起说和科恩长的像:阿尔帕西诺 , 达斯汀霍夫曼
绰号:“悲观主义的桂冠诗人”,
“贩卖绝望的杂货店主”,
“忧郁教父”,
“郁闷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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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8日 ,David Bowie出了新专辑《Blackstar》,新专刚发,1月10日,David Bowie因肝癌离世,享年69岁 。
同年10月21日,科恩也是发布了新专辑《You Want It Darker》,不久后由于一次意外的摔倒于11月7日在美国去世,享年82岁。
这一年《So Long Marianne》里写到的Marianne于7月29日先于Cohen而去,享年81岁。Cohen曾去信问候了Marianne ,
感叹生命老去带来的衰颓,诉说对Marianne深情的爱 ,还有对老友的告别 , 在路的那头再与你重逢 。
10月17日Cohen为新专辑在《纽约客》接受了生前最后一次采访 , 面对死亡 , 科恩表示已经做好了准备 ,还说到尚有没有完成的作品 , “它们还不坏 ,但我恐怕无法完成这些歌曲了 。”一语成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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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越大越吃香的Cohen优雅的告别
“据NME, Leonard Cohen自去世后在美国市场的专辑与单曲成绩销量上涨超过了400%,其中他最后一张录音室专辑《You Want It Darker》的涨幅超过197%。”
2008年7月17日伦敦O2 Arena演出 , 在《Tower of Song》中 , Cohen弹了一段比较俏皮的键盘SOLO , 台下人们不禁起哄 , 一脸慈爱的Cohen微笑回意:“u are very kind !”。
2008年 , 74岁的Cohen被经纪人兼情人卷走了他所有积蓄消失不见 , Cohen被迫出去巡演挣钱弄点养老金 ,这一演就是五年 。 依然西装革履的Cohen声音比年轻时要更低沉一些 , 比起年轻时半死不活的嗓音 , 年老的Cohen显得更有魅力 。 一派绅士风范的Cohen在舞台上饱含深情或低语倾诉或欢快活泼地歌唱着 , 观众们则如痴如醉沉浸在老爷子和团队的歌声乐声中 , 这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演出如今看来像是Cohen一场优雅的告别。
少年时Cohen为了把妹学习了吉他 , 后来还在咖啡馆唱自己写的歌 。不过Cohen混音乐圈之前就以诗人身份出道并小有名气 ,当时Cohen在麦吉尔(McGill)大学就读 , 在学校文学圈结识了一批在加拿大文学圈很有影响的诗人 。以及还去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 , 当时“垮掉派”运动方兴未艾 , 作为同是客居大城市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边缘人 ,Cohen参加了不少“垮掉派”的聚会 , 并对凯鲁亚克等人用爵士乐给诗朗诵伴奏的办法很感兴趣 ,回到加拿大也玩起了配乐诗朗诵 ,并且还组了个乡村乐队在学生派对上演出 。 不过 ,Cohen对自己的吉他水平没有信心 , 过于低沉而又平淡无奇的嗓子更是让他感到自卑(如今提起则是被称为迷死人的超低音嗓子)。Cohen觉得自己的音乐爱好只能维持在自娱自乐的业余水平 , 没有什么发展前途 , 文学才是自己的正道 。
继承了一笔遗产的Cohen在年轻时过着在世界各地旅居的生活 ,在英国伦敦 ,在希腊九头蛇岛 ,以及时不时回趟老家蒙特利尔 。 后来 ,Cohen发现无法靠写作谋生 ,写诗终究要走上一条死胡同 。 为了赚钱32岁的Cohen便投身音乐界做了歌手 ,这不是很顺利的事情 ,但终归从诗人转型为歌手还是非常成功的 。 当年在纽约四处寻找唱片公司推销他的歌时,得到的回答往往是:“你不觉得你做这一行有点太老了吗?”(生于1934年的Cohen比猫王还要大一点)1968年发表首张专辑《Song of Leonard Cohen》之时, 正是美国国内动荡的年代 , 民主革命、越南战争、政治暗杀、核武器恐惧 ,那时的美国流行的音乐是Folk,代表人物是民谣大师、抗议歌手、被视为时代代言人的Bob Dylan。在人们眼里 , 民歌就是思想和责任的代言人 ,1965年Bob Dylan操起电吉他搞起了摇滚, 被民歌爱好者视为叛徒 ,甚至在英国的巡演还发生了台下喊“犹大”的事情 ,摇滚在当时就是油头粉面的堕落玩意儿 ,但也好在有Dylan的这一举动 , 简直成了摇滚乐的救命恩人 , 重生的摇滚乐在之后也出现了不少优秀的词曲作者使得摇滚乐也有了深刻的内涵 。 Cohen私人化的歌曲在这样的环境里并没有太好的市场 ,不过唱片在美国销量虽不甚理想 ,但是在欧洲却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 。 Cohen说自己从未销售出足够的唱片来让经济状况宽松一些,为了维持孩子们和他们母亲以及自己的生活。Cohen一直都在不停创作并且已然变成了一种习惯。
Cohen的演唱会大部分在欧洲举行 ,在美国,科恩的名气只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有过昙花一现的闪光,之后他就完全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了。直到1991年,市场上忽然出现了一张名为《我是你的歌迷(I am Your Fan)》的双唱片合集,录的是一批当红的年轻艺术家翻唱科恩的歌曲。同年,一位从1972年起就担任科恩演唱会和声的女歌手詹妮佛?沃恩斯(Jannifer Warnes)出版了一张名为《著名的蓝雨衣》的翻唱专辑,在美国乐坛排行榜曾经达到第八名的好成绩。因其出色的录音和演唱,这张唱片在亚洲的音响爱好者圈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许多人就是通过这张唱片开始认识科恩。
1995年,又有一张名为《歌之塔(Tower of Songs)》的向科恩致敬的专辑问世,包括埃尔顿?约翰、比利?乔尔、博诺(Bono,U2乐队主唱)、斯汀(Sting,警察乐队主唱)在内的一大批著名艺人在其中翻唱了科恩的歌曲。这显示科恩的声望不但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减小,反而散发出越来越迷人的光彩。
Cohen时常处于一种不自信的悲观消沉状态 , 巡演越来越多Cohen也开始渐渐失控甚至会紧张崩溃难以维持演出 。
1994年 ,经历了一场灾难性的巡演活动和婚姻破裂后 ,60岁的Cohen削发为僧,遁入空门 , 在南加州秃山上的禅修中心隐居修行 , 做了5年和尚 , 法号“Jikan”(沉默) 。
因为经纪人的卷钱消失 , Cohen不得不上路巡演 ,加入了高龄演出艺人的队伍 ,人们有幸又见到了舞台上优雅迷人的Cohen , 一路小跑上到台前 ,让人迷醉 。
最终 , Cohen以一种睿智长者的形象深深刻入了人们的印象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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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hen的音乐风格和那个疯狂的嬉皮士时代
Cohen和Bob Dylan、Neil Young(和Cohen一样都是加拿大人)一样都是民歌手 , 歌曲风格是民歌(民谣 , Folk ,通常是原声吉他弹唱的形式或者也使用乡村音乐的班卓琴伴奏弹唱 , 名歌一般指代代相传作者难考的古老歌曲 ,不同于常有交集的轻松愉快的country--乡村音乐 , 民歌一般会涉及一些比较严肃深刻的话题 , 除了爱情题材 , 往往也会有对生死的思考 、对生活苦难的讲述 ,后来在60年代民歌手们则直接创作了大量涉及政治、战争的抗议歌曲并且参加到政治集会中进行演出以及带领人们歌唱为活动造势 )、民谣摇滚(摇滚乐队编制式的民谣音乐 , 所以Cohen也是位摇滚乐手 , 并且也是一位入主摇滚名人堂的看上去不那么摇滚的歌手) , 不同于Bob Dylan、Neil Young火药味十足的音乐 , Cohen的歌曲一般多为自己的私人感情生活 ,Dylan深刻的歌词同他一起成为了那个年代的文化标志 , 而Cohen极其私人化的歌曲也因为其中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忧郁情感引起了人们的共鸣 。
六七十年代发生了很多事情 , 全世界都一副闹哄哄的样子 。那是个经常被人们怀念的摇滚盛世 , 那是摇滚乐从雏形诞生又经历早夭之后迅猛发展继而轰轰烈烈的时代 。 那个年代的好多音乐人一个个都成为了传奇 ,有的困于酒精和药物不幸英年早逝令人扼腕叹息 , 有的得以幸存长生保持巡演成为了音乐活恐龙 , 或者偶尔露面同样令人缅怀那个仿佛非常古老的时代 。
“垮掉的一代”演化出了嬉皮士 , 而越南战争最终使嬉皮士运动全面爆发 ,他们一副反传统的姿态过着乌托邦式的公社生活 , 贫穷、随意、营养不良 、长发披肩 、体味弥漫 、反对政府、反对战争、试图探寻内心 。 他们是迷惘的 ,迷失在对世界的失望中 , 他们满腔浪漫情怀 , 尝试热爱所有的事物所有的人 。
嬉皮士运动伴随着无政府主义的社区活动 , 以及一些人数众多的集体聚会 , 还是一些系列音乐节的起源 。
1967年标榜“音乐、爱与鲜花”的蒙特利音乐节成为了后世大型音乐节的鼻祖 , 打砸代表the who和Jimi Hendrix都参加了这个音乐节 , the who有点害怕排在Jimi之后会给乐队演出带来更大压力 ,通过猜硬币的方式神奇地赢取了先上场的机会 。the who在最后砸烂了自己的设备,演出极为精彩 。 而之后上场的Jimi Hendrix则更进一步 , 点燃吉他并且之后进行捣毁,这一献祭意味的场面成为了蒙特利音乐节的标志事件 ,而最后压轴出场的爸爸妈妈乐队的演出却几乎被人们彻底遗忘了 。
爸爸妈妈乐队(代表作《California Dreaming》)的菲利普为音乐节写了一首宣传歌曲《san francisco》 , “If you going to san francisco ,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斯科特麦肯齐(Scott Mckenzie)演唱了这首歌 , 慵懒的唱腔回荡在那个美好的夏日 ,人们头插鲜花来到了旧金山 , 史称“爱之夏” , 嬉皮士由此又有了“花童”的称呼 。 在金门公园的草地上 , 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行为艺术表演,取名“人类大聚会” (Human Be-In)。 金斯堡在舞台上带领大家诵经 , 而被哈佛大学开除的心理学教授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 喊出了一句响亮的口号 :“审视内心 , 关心社会 ,退出世俗” 。 这一口号时不时会出现在后来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乔布斯的故事中 。
两年后的1969年口号“爱与和平”的并非在伍德斯托克举办的著名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让嬉皮士运动达到了巅峰 。 因为原址伍德斯托克居民的反对 , 音乐节最终在附近的一处农场举行 。 盛会造成的交通瘫痪把众多参演人员堵在了百里之外 , 彻底打乱了乐队的演出顺序 ,最后甚至不得不动用了军用飞机来运输人员和设备 。 临时被抓丁第一个上场演出的民歌手里奇黑文斯(后来他在Bob Dylan的从艺30周年演唱会翻唱了Dylan的《just like a women》,技法出众引人欢呼 。)被多次劝返撑了很久 。 人数剧增同时导致了饮食短缺和厕所紧张等诸多问题 ,面对一群嬉皮士 , 伍德斯托克居民们的担心当然不是没有理由的 , 这一群自由散漫无法无天的小混蛋不一定会干出什么事来 。 一系列关乎几十万人安全的问题通过各方协调最终得以缓解 , 后来的一场大雨大家无处可躲干脆玩起了泥巴 ,彻底玩了一把返朴归真 。 在音乐节最后的清晨 , Jimi Hendrix登台演出 , 仍然留在台下没有离去的乐迷有幸观看了Jimi对美国国歌《星条旗之歌》的演绎 , 混杂着模拟飞机轰鸣和炮火轰炸音效的乐曲为那个民主革命和反战的年代做了别具一格的音乐注脚 。
1970年 , 第三届怀特岛音乐节于8月28日至31日清晨在英国怀特岛阿富屯农场举行 , 怀特岛音乐节被誉为现代流行音乐史上最大的户外音乐节 , 这场当年参与人数众多的音乐盛会 , 以保守估计超过60万人的规模超过了著名的1969伍德斯托克 。三天多的音乐会期间状况频出 , 台下的乐迷不时发生骚乱 , 甚至Kris Kristophson还被赶下了台 。Cohen和团队在31日清晨登台演出 , 此时累积了三天的混乱场面几乎成了一个易燃易爆的火药桶 , 稍不留意就要发生暴动 , 面对台下愤怒的观众甚至乐手都打起了退堂鼓 。 最终Cohen团队慢悠悠的演出创造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 Cohen磁性的缠绕着孤寂与悲伤的迷人嗓音抚平了60万头躁动的情绪 , 拯救了怀特岛 , 音乐节圆满收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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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富二代
“亲爱的,我是穿着西装降生的。”
“我试过牛仔裤,但它们总是让我不舒服。”
电影《天生杀人狂》有着风格化的影像和独具匠心的配乐 , 其中就有一首Cohen的《waiting for the miracle》 , 老爷子低沉的嗓音缓缓流出 , 娓娓道来 , 酷极了 。 Cohen一直都过着一种有钱有闲、自由自在、放荡不羁的看起来酷酷的生活 ,说到科恩的性格特点 , 他是个悲观厌世的人 。
Leonard Cohen 1934年9月21日出生于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一个犹太中产阶级家庭 。 曾祖父是该市犹太社区的创始人 , 祖父开了一家制衣厂 ,他的父亲也在这个制衣厂干活 , 一家人靠这个生意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中产阶级生活给了Cohen伴随终生的庄严优雅 , 一副老派绅士形象在慵懒的嬉皮士中看起来很是格格不入 。
Cohen的父亲参加了一战 , 负伤返乡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家养病。Cohen的母亲比他的父亲小了近二十岁,是个犹太教牧师的女儿。Cohen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有着浓厚的犹太色彩,犹太教的清规戒律没有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什么好印象 。
在Cohen9岁那年,他的父亲因病去世,幼年丧父给了科恩一个沉重的打击。第二年,科恩第一次看到了犹太人集中营的照片,那种残酷的景象给了他极大的刺激。这两件事使得年幼的Cohen过早地对世界产生了悲观情绪。他开始怀疑犹太教的正确性,进而怀疑上帝的存在。寡居的母亲对Cohen的管教非常严厉,小Cohen逐渐变得沉默寡言起来。经常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对着墙壁发呆。不久,他终身沉迷的爱好进入了他的生活 , Cohen开始对异性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此,追女孩成了他一生中最大的嗜好。他的第一个女朋友的父亲是个催眠术爱好者,Cohen学习了催眠术并且还进行了颇为有效的实践 , 对家里女佣施行了法术 ,顺势让女佣脱掉了自己的衣服 , 满足了自己对异性的好奇心 。 脱掉衣服之后还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
同所有摇滚乐从业者一样 , Cohen也在少年时期发现了吉他这个泡妞神器 。为了追女孩子 , Cohen在15岁开始学习吉他 , 继而最终走上了音乐的不归路 。同年,他意外地读到了西班牙诗人费德里格?加西亚?洛尔迦(Federico Carcia Lorca)的诗歌,深受感动。洛尔迦是一个浪漫主义诗人,在西班牙很受欢迎。1936年他回国参加内战,被反动的佛朗哥独裁政府杀害。科恩十分崇拜洛尔迦,他发誓要做一个像洛尔迦那样的诗人。
在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的时候,他第一次读到了由Peter siger等美国左派民歌手编撰的《人民之声》歌本,里面登载的传统民歌和抗议歌曲让科恩爱不释手。他发现歌曲不仅可以用来歌唱爱情,而且还可以用来表达歌手对社会的看法,对人生的态度。他甚至产生了一个古怪的想法:希特勒其实是被民歌打败的。
中学毕业后,科恩以及其普通的成绩考进了麦吉尔(McGill)大学,主修艺术。他还参加了一个文学圈子,并开始创作诗歌。在这个以学校教授为主的圈子里,他有幸结识了一批在加拿大文学圈很有影响的诗人。其中,诗人欧文莱顿(Irving Layton)对他的影响最大。莱顿主张在诗歌中描写性,他认为拯救诗人灵魂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性爱,这个有些离经叛道的想法符合科恩的口味。科恩不仅仅是喜欢漂亮女人,而且对所有女性都抱有一种近乎崇拜的心理。他曾对别人说自己希望生活在母系社会,因为女人才是管理世界的最佳选择。他对于女性有一种奇怪的逻辑,他认为任何一个女人都只不过是女性世界的一部分,他从来不对某个女人说“我爱你”,在他的头脑中爱情是对于整个女性而言的,只有和许多不同的女人发生亲密关系,才有可能领略整个女性世界的美。不过,后来他还是不能免俗,被几次失恋伤了心。
在此期间,Cohen还开始尝试服用大麻和LSD。不过他从来不把它们当作一种消遣,而是对毒品抱有一种近乎宗教的态度。在他看来,一般的宗教已经被教条主义和功利色彩所异化,而致幻剂所引起的幻觉才是最纯粹的一种宗教体验。其实他一直就对人的精神世界很感兴趣,这就不难解释他为什么从小就热衷于学习催眠术了。
渐渐地,科恩在加拿大诗歌界有了些名气。1956年,美国的“民歌之路”唱片公司出版了一张诗歌朗诵唱片,选用了六位加拿大诗人朗诵自己左作品的录音。科恩说其中最年轻的一位。唱片出版后不久,科恩来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并迅速融入了方兴未艾的“垮掉派”运动中。他参加了许多次“垮掉派”的聚会,听金斯堡等美国同行们朗诵诗歌。在纽约逗留期间,科恩还对凯鲁亚克等人用爵士乐为诗歌朗诵伴奏的办法很感兴趣,回到加拿大后率先在自己的诗朗诵中加入音乐伴奏。 科恩在大学里一直没有遗忘自己的音乐爱好,还组织过一个乡村乐队,在学生派对上为大家演奏民间舞曲。不过,他对自己的吉他水平没有信心,而他那过于低沉而有平淡无奇的嗓子更是让他感到自卑。他觉得自己的音乐爱好仅能维持在自娱自乐的业余水平,没有任何发展前途,文学才是自己的正道。
从纽约回到加拿大后,科恩尝试过接管家族的服装厂,却很快厌倦了。幸好,1959年,他获得了一笔加拿大政府颁发的文学奖奖金,虽然才不过2000元,他却终于得以离开加拿大,跑到了英国伦敦。他想通过游学来换换环境,激发自己的灵感。来到伦敦的第一天,他就买了一台打字机和一件蓝雨衣。后来这台结实的打字机一直伴随了他二十六年,而那件蓝雨衣则成了他的最爱,因为他很喜欢穿上雨衣后的那种旅人的神秘感觉。可惜后来这件雨衣被小偷偷走了。 而Cohen写了一首《Faomous blue rain coat》把它永远地留在了自己的记忆里 。歌曲里深沉的孤寂扑面而来 , 催人泪下:“凌晨四点,十二月末 , 与你去信 ,问是否安 , 纽约虽冷 , 吾爱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