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我的20岁
/ 生活是这样子啊不如诗啊
/ 转身撞到现实啊又只能如是啊
大胖子所有的歌我最爱这首《平淡日子里的刺》,甭管他吸不吸毒是不是安和桥下清澈的河水,对于这首歌的爱,不增不减。
2016年的我二十岁,大二。一年半前,不想复读的我阴差阳错的来到这所城市,因为在这里遇到熟悉的高中同学,所以并没有特别多的不适应,日子就这样过着。菏泽是山东省西南方向的落后城市,说真的,当看到其他同学所呆的城市给予他们新鲜的血液时,我感到深深的遗憾和后悔,不堪的感觉席卷整个身体紧紧包裹着我,这种感觉来自没有秩序和脏乱的街道,来自整个城市的聒噪喧嚣,更多的是来自我内心深处的懊恼。后来才明白,对本质无能的愤怒是一种你我都有的表现,学着与它相处也是一种成长。而我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也慢慢的接受了这个城市,慢慢的和自己和平相处。
那天在宿舍里,达令一边翻着群相册一边说我和大一的时候有很多变化,嗯,虽然说不清楚,就是一句话——变样了。大二的生活和大一相比最让人开心的就是自己支配的时间多了,那些让人几近抓狂的早操和早晚自习从大一新生喊出的第一声学姐开始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可以睡个懒觉可以有时间去做我认为很酷的事情了。
二十岁有了第一份兼职,一份家教。
说实话,一开始接触这个小孩我是用了洪荒之力来压制心里的怒火的,每次很简单的问题用尽全身解数来给他讲解他就是一脸懵逼的看着我的时候,我都是面带苦笑然后在心里默念:妈的智障,然后继续讲。等一个月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他的成绩有所上升的时候,奇怪,我心里还真的有一种成就感,而我和他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好,他从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小熊孩变成听话的宝贝,我从一言不合就嚷嚷的悍女变成一个还算合格的小老师。这个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你一开始看到的一团乱麻的景象就是会变得花团锦簇。无解。
二十岁去和喜欢的人告白。有一句令人发笑的话:喜欢的东西你就去抢啊。
我才二十岁,我没有很认真的谈过恋爱,我不能很具体的去解释爱情这个东西是什么,我甚至说不清楚我喜欢那个男孩的什么,但是唯一确定的是,我喜欢他,我要告诉他,无论我们能不能在一起。很不巧的是,就是我这一腔不要脸的潜质或许感动了上天,那个我爱上的男孩如今是我四个多月的男朋友。人生需要赌一赌啊,还真不是说着玩的。我和我爱的人在这个拥有庞大人口的山东省的两端以对彼此的思念度日,我不惧怕异地恋的辛苦也不惧怕大多数异地恋不好结局,这一刻我爱他赤诚无比,这是我最珍贵的英勇。前两天的外国文学史学习了歌德,老师说了一些话我觉得印象深刻。她说:“歌德一生中爱慕过十个女人,追逐爱似乎是他一生的生存模式,我们难免跳不出来道德层面去批判他,但是我们不能说他就是错的。你做一件事情就非得去符合你以为的结果吗?不,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