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你早已不听宋冬野,而我依然背着吉他浪迹天涯
很早以前就和朋友念叨着你喜欢海 梦想着在海边买一所房子 娶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有两个打打闹闹的小孩和一只性格温顺的金毛犬。约几个朋友在海边听听海风,吃着烧烤,喝着啤酒。你说,你希望我就是那个海边房子的女主人,早上起来溜溜狗,准备好早餐,在你出门的时候“Kiss Goodbye”,晚上等你回来,在屋顶上聊聊天,唱唱你喜欢的民谣唱唱你喜欢的宋冬野。
我说“我不喜欢海,我喜欢浪;我不喜欢狗也不打算生小孩,我喜欢猫;我不喜欢早起,我喜欢睡懒觉;我喜欢民谣喜欢宋冬野,但是不喜欢唱给你听。”
你说我是那样的不解风情,你说我是那样的不够喜欢你,你说我有多么适合孤独终老。我面无表情的望着你,你离开了。你说你那么喜欢我,我却无情伤害了你。
过了一个月,你和一个笑起来会露出虎牙的女孩子在一起了,而我,还是一个人。
我有多喜欢你呢,你是唯一让我决定结束流浪的人,可是你走了。我把孤独的伤口掀给你看,而你只是冷嘲热讽了一番。
学会了宋冬野所有的歌,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对着教程打碎了无数的鸡蛋。罢了,我还是一个人。
我开始哼着调子写下了自己的歌,始终居无定所,开着我的越野车,到处走,到处望。我的第一笔积蓄,买了一辆越野车。
听闻你早已不听宋冬野,买了一所靠海的房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有了两个小孩和一只狗。
我呢,背着吉他,始终孤身一人,我在找,一个可以留得住我的人,一个可以让我把车子换成房子的人,一个陪我一起养猫的人,一个不再让我孤独的人。
梓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