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之一百四十二:对偶修辞(特点)

对偶修辞,是用语法结构基本相同或者近似、音节数目完全相等的一对句子,来表达一个相对立或者相对称的意思。

对偶的特点对偶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非常强,即积极调动字词的音、形、义以及句的形、法、义等,在充分发挥这些语言要素的概念功能之外,更使它们产生了具体的可感性。所以对偶的形式在视觉上、听觉上都给人体验感,艺术感,较之于内容的可感性,对偶的可感性是外在的、丰富的、直观的,较之于其他辞格,这种可感性又是独特的。

由此冠名:对偶辞格具有“形显义微”的特点。所谓“形”具体指借用语言文字所表达出的样式“义”指借用文字载体所要表达的内容。“显”是指对偶辞格在视觉上和听觉上较之于表意功能比较明显,具有可感性,此其一;“显”也说明对偶辞格的这个个性特征较之于其他辞格是很特殊的,此其二。“微”指对偶辞格的内容即表意较之于形式而言则处于弱势地位。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显微”具有相对性,是就一个辞格内部内容与形式的地位问题而言的,这是一种直观下的产物,而这种直观却和实际的言语活动不无关系。它不是辞格外部即辞格与辞格之间相比较的结果。

(1)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论语·微子》)

(2)出自幽谷,迁于乔木。(《诗经·小雅·伐木》)

(3)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楚辞·离骚》)

(4)掩青萍,游清风;陶阳气,荡春心;逐狡兔,集轻禽。(枚乘《七发》)

(5)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腾王阁序》)

(6)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杜甫《登高》)

(7)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苏轼《水调歌头》)

(8)豆蔻词工,青楼梦好。(姜夔《扬州慢》)

(9)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马致远《天净沙·秋思》)

(10)深山才能藏猛虎,大海才能潜蛟龙。(曲波《山呼海啸》)

第一,对偶具有整齐划一的视觉效果,这是仅从字面空间上看,这种特征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与汉字不无关系。汉字是方块字,不论是它的创作理念,还是内部结构,都表达着潜在的对称心理。而字成词句,在对偶这样的固定“格”中,也就因“方块”的特点而形成了独有的句位格局。如上述所举十例,视觉上的“方正”感和对称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说,仅此一点,对偶就是汉语特有的语言艺术形式。

第二,对偶辞格具有节奏感。汉字是一字一音节,这种语言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也为对偶的文字空间布局的整齐提供了条件。在先秦时期,对偶辞格的运用在韵文中要比散文多,且对偶的“格”式并没有那么严,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音律的探索丰富了对偶的形式,而将这种音律运用到极致当属唐朝律诗。如“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就符合“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的规律。

就“形显”这一特征,从直观上和诵读中,我们能直悟到它的独特魅力,可以说这是一种最为初级的感性认知,而这种特有感性认知背后却有着上述所谈及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较之于其它辞格,对偶辞格的这种形式是独有的,这也是它的个性所在。对偶辞格的形式有“显形式”与“潜形式,“潜形式”指的是“显形式”背后的语言运用规则。而这里所说的“显形式”是指对偶辞格在视觉上和听觉上给人带来可感性的表现形式,这也正是对偶辞格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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