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老师是民商法学的泰斗,拜读梁老师的著作已经很久,对其渊博的法律知识和高深的民商法学造诣崇拜已久,但一直是放在法律灵魂高度的偶像。喜出望外的是2018年开年伊始,能目睹其风采,能亲耳聆听其讲课,真的三生有幸!
2018年1月10日,山西省运城市市县两级法院赴珠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分院培训。上午开班仪式,梁老师和王院长,候院长等人为培训做致辞,梁老师的简朴平和和我想象中的民商法泰斗相差甚远。通过他的自我介绍,我才知道他在76年还是一名车间工人(车床工),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开班仪式后,梁老师,王校长(运城老乡)还有学院老师和运城两级法院八十余名学员一起照了合影。
下午第一节课就是梁老师主讲的《〈民法总则〉条文解析》。梁老师已是74岁高龄,但其精神矍铄,思维清晰,特别是记忆力更是我等四、五十岁人都不能相比,《物权法》、《合同法》、《民法总则》的条文他总是信手拈来,根本不用讲稿,所有法条如数家珍。他的讲课逻辑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却能覆盖全文。我恨不能耳目重生,时间停止,让我有幸一字一句铭记在心。特别是下午开课前,我坐在梁老师背后,他微微侧身问我:“中午休息的好吗?珠海的气候还习惯吗?”,对一个莫不相识的基层法官的关怀,让我感动不已。望着他登上讲台时蹒跚的背影,我的感动和敬佩更是油然而生。
晚上是学院组织的招待晚宴,我多想能和敬爱的梁老师一起合影。终于如愿以偿时,我不由自主的双手合十对梁老师耳语:你是我多年以来崇拜的偶像。梁老师谦虚的回应我:谢谢你!我终于知道自己和大师之间的距离,我顶礼膜拜。
我回到宾馆,激动的把相片发给我在家的妻子(她也是学法律的)。她知道我对梁老师的敬仰,回复我:给你把相片洗出来?我欣然回答:那还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