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官场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不合时宜,他们特立独行,他们食古不化,但他们又忠贞不二,兢兢业业,在生死关头面前毫无犹豫的选择了舍生取义。
在嘉靖后期,曾有过一段黑暗的时期,嘉靖自以为聪明可以控制朝政,但其实沉迷于修仙问道中的他却已经从耍猴的变成了被猴耍的:大臣们早已摸清了他的套路,于是乎,奸臣严嵩替身而出,成为了当之无愧的“皇帝”。朝廷自上而下皆为他所掌管。但这位本应该勤政的内阁首辅,在他的心中,只有他自己,却没有整个世界。
社会萧瑟,民生蔽零。在他的威压下,每个人都心照不宣的选择了保持沉默——只有一个人例外——杨继盛,字仲芳,正德五年(1510)生人,从小家里就很穷,但他矢志学习,最后还考了一个不错的成绩,成为了徐阶(时任国子监教官)的其中一个学生。徐阶先生照例询问了他们每个人的情况,当然,也照例忘记了大部分的,杨继盛,正是其中之一。不久后,他被分配到一个地方做了一名没有什么油水的六品官员。但又过了几年,他在弹劾了严嵩的仇人仇鸾以后,竟被严嵩赏识,破格提拔为武选司主事。严嵩当时想:“仇鸾是我的敌人,那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了。”可他没想到的是,在杨继盛的敌人名单上,仇鸾排第二,他严嵩排第一。
不久后,杨继盛写下了一份惊天地泣鬼神的劾书,历数严嵩十大罪,并且选择了一种九死一生的弹劾方法——死劾。在那个年代,死劾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的这份弹章拥有能把对方置于死地的能力,同时,对方也有能把你置于死地的能力。而且,是九死一生。而在严嵩面前,那一成的生存机会也不会为杨继盛留着,所以,其实是必死无疑。明知是死路一条,却偏要往里走,这种行为有许多种叫法,可以是愚蠢,飞蛾扑火,以卵击石,在理性的西方人面前更是愚不可及的行为。但他还是这样做了,因为在中华文化里,还有一种更确切的叫法——知其不可而为之。
严嵩害怕了,他派人把杨继盛押入臭名昭著的诏狱中,对他进行惨无人道的虐待。把他打得皮开肉绽,浑身上下无一处完好,“肉如血丝”。希望能让他屈服,顺便杀人灭口。但杨继盛并没有屈服,他只是平静的接受了这一切,仿佛他所经受的疼痛并不存在一样。
在一个沉寂的夜里,杨继盛叫来了狱卒:“麻烦你过来给我借个光。”狱卒同意了。在他举起灯看到牢房内情形的那一刻,他魂飞魄散了——在灯光中,他看到杨继盛正专注地用破碎的碗片割着自己腿上的腐肉。他没有手术刀,没有麻药,也没有用来咬着的白毛巾;没有恐惧,惊慌或愤怒;只有镇静,从容,与视死如归的勇气。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告诉我们,无论是少年时放牛的杨继盛,还是考进国子监的杨继盛,被严嵩破格提拔时的杨继盛,亦或是被折磨得半死不活的杨继盛,他的理想从来都没有动摇过。无论身居庙堂之上还是江湖之远,仍心系其民者,方可为官。
愤怒的严嵩忽略了一点,杨继盛死劾的目的就是求一死,他死了,天下舆论自然也汇及一方,严嵩最终落得一个抄家的下场。虽然杨继盛生前看不到这一切,但我相信,他九泉之下有知,也会为此而感到高兴的。
所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得其所,死亦何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