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重要的一条规定:
民法典第391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有了新的担保人,债权人就可以同意债务人做转移债务的动作了!如果债务人提出要求,债权人一定要先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会丧失担保权,无论第三人提供是物的担保,还是人的担保,第三人在此情况下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对债务人要求转移债务的行为一定要高度警惕,切勿轻易同意。
有问题不要急着做决定,需遵守企业内部合规程序,必要时付费咨询律师,这样可以提供双重法律保障。才能保证问题得到了全面充分的分析,通过了必要的法律审核或批准流程,听取了外部的专业提示意见。
常去河边走,一定要防止不湿鞋。每次都采用正确姿势过河,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