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主人公叫哈罗德,他是六个个月前从酒厂退休的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很不适应退休的日子,每天无事可做,感觉自己没有了生命。他收到了自己老同事的信,然后,他就决定徒步走到她住的地方,去探望她,哈罗德就是想给他的朋友一种信念,希望救她,让她有活下去的希望。
他就突然想起来,要走过去,穿过大半个英国,大概六百多英里,一个老人,没有任何计划,没有任何准备,他在一个酒馆给自己的妻子打了电话,他的妻子说自己不可能有那么远。
但是,哈罗德一直走了下去,他本人是一个非常内向的人,他自己长得比较高大,但是总喜欢弯着腰,工作的时候,总是安安静静的,从来没有去争取过加薪,升级,同事基本没有认识他的,退休的时候,虽然举行了退休庆祝会,但是到场的人基本不认识他。那么,二十年后,他收到了以前同事的信,他意识到,有这么一个人还记得他,他很感动。我想他面对自己安稳的一辈子,也想疯狂一次,便开始走了下去,走着走着,便成为了一种朝圣了。
哈罗德走到了自己的第一个休息的旅馆,当早晨醒来的时候,还有一点恍惚,镇定了一会,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踏上了朝圣之路。他的故事被旅店的人知道了,大家有的质疑,有的鼓励,有的惊讶。有一位商人,给了他一个名片,告诉他,等到了他的城市,去找他。
他就这样走了下去,成为了路上的风景,但是,他只想着,他的朋友在等着他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