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无论是人还是物,都在瞬息万变的变化着。不是有句话说的:这世界上最大的不变就是变化……
人的状态也是由这一个质态向另一个质态转变。不是有句玩笑话,说是不要相信爷的许诺,只因当时情真,现在的爷不能替过去的爷兑现诺言……或许有点黑格尔诡辩论的意思,但仔细思考,自有它的道理……
什么“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什么“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什么“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什么“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其实都只不过今来古往,物是人非,天地里,唯有变化不老……
然而维持社会发展的不就是让变化有一个相对不变的状态吗?以鄙人拙见:法律不就是这样一个工具吗?古往今来,希腊罗马是法律的起源地,最早用血写成的《德拉古法典》、《阿提卡法典》,再说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由公民法到万民法……再到社会发展到的今天,法治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无论它是否只是约束人的行为,但它的本质都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的正常运转……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保持一个相对稳定而不变的状态!
为什么任何事情研究它时,首先我们都会追溯起源,其实只是因为传承,为了变化(总体是向上的趋势),而保持不变(传承衍生了起源),让人类不论怎样发展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继续保持运转,而如今人类还好好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就是不变一个永恒的证明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