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成为茴香枝,由普罗米修斯投掷下的,燃烧着的的那棵茴香枝。亦或者仲夏夜的萤火,做成孩提时光的灯,一生萦绕在大人的梦里。
这是我小时候的想法,些许没有那么文艺。但我无疑就是想出名,想当最骄傲的公主,当最英勇的骑士,无处不见我,无时不颂我。
后来就变了,可能是受当年浪子风潮的荼毒了。我想说要是不能当漫长的童话,就成为市井最风流的一笔。
比如酒吧里没主的打火机,机壳鲜艳得夸张,颤颤巍巍的液体。游离在万千人的唇枪颔下,漂泊在万千人的苦愁中。未曾沸腾,摇曳几番,落成了世界的灰。
从前我想成为不朽的传奇,即后,我意识到这般太不真切。便许诺只活得荒唐,一定要浸淫在美丽之中,誓必书写一场潇洒的闹剧。要不被控制,要无拘无束,要招摇晃市 要自由。
后来呢,我的故事戛然而止。
我至今都在为当时的无知赎罪,拜倒在真理的裙下,皈依于信仰跟前,日日夜夜祷告。屈辱匍匐在前生的轻薄中。 痛快地亲吻着永恒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