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细腻的女作家总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张爱玲。三年前,第一次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懵懵懂懂,囫囵吞枣。今天再次重读,不由感叹:张爱玲真真是把人物写活了!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不知道为什么读到白玫瑰的时候总会想到《雨巷》。然后自己想到这样的一副画面:青砖,窄巷,细雨朦胧,伊人独撑一把油纸伞,点点梨花落在伊人肩头,亦落在你的心尖,激起层层涟漪。然后你爱她,爱她落落大方,爱她温柔端庄,爱她能成为你茶余饭的谈资,爱她给了你一个被人羡慕称赞的家。可时光流逝,你厌了,倦了。觉得她索然无味,不解风情,然后你离她,厌她,弃她。。。不知多年后你是否能想起当初恋上她是因为她是“床前明月光”,不知你还能否忆起你当初弃她也正因为她是“床前明月光”?
红玫瑰带着她独有的妖艳的美。精致的妆容,举手投足之间带着特有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的成为飞蛾,哪怕知道最后的结局明知道是灯尽身死,你还是觉得这颗心口上的朱砂痣美丽无比。你努力追求,日日表达思慕之情,你努力成为别人口中的好人,建立一个你自认为对的世界,然后你得到了。可是你发现她对别人的一个普通的眼神你都觉得深藏含义,然后你嫉妒,你愤怒,你觉得爱上她是堕落的开始,道德的丧失,然后你摒弃她,把一切伤害都留给她。最后再见时她说“除了男人还有别的时”你都觉得她虚伪,熟不知,最最虚伪的就是你自己。
床前明月光”是你不懂但万般珍惜的初恋,“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让你一夜成长,懂得什么该要什么不该要,“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是你的糟糠之妻,是你选择的也是你要扔掉的,而“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是你美艳的“过期”情妇,不拍死她你觉得是个巨大的危险,拍死了你又觉得可惜无比,“明月光”之所以是“明月光”,“朱砂痣”之所以是“朱砂痣”,是因为,她们都只活在你的记忆里,而你也只配让他们活在你的回忆里。
女生是感性动物,谁对她好她跟谁走,男生应该谨记,你当初选择她是因为你爱上她是明月光或者是朱砂痣,别让这最后成为你抛弃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