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老四请客。
我到的时候,已经来了十位。
这些人中,有的身上纹着身,有的豁牙子,有的头发披肩,还有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除了二哥,剩下一个不认识。
我坐在二哥旁边,在二哥耳边小声说:“我怎么一个都不认识呢。”
“除了旁边这个外,我也不熟。嗨,来都来了,一会跟着喝就行了。这些人都是老四那伙人。”
二哥说的“那伙人”,是指跟老四差不多的,也是当年在社会上混的,打仗斗殴、偷鸡摸狗之辈。
老四当年据说在车站一带干的是“大拎”,就是有出门的人警惕性松懈,稍不注意,身上带的包裹就被他们这帮人拎走,俗名就叫“大拎”。
现在这些人基本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了,还是每天吃吃喝喝。
老四是我同学的弟弟,他大哥很老实还是我同事,所以才认识,后来他跟二哥关系不错,逐渐来往了,关系也就密切起来。
但是,我们也局限于喝过几次酒而已。
对于这些人,因为碍于情面,不得不应承,否则肯定不来或者打个招呼就走。
因为我这顿饭是老四退休后,第一个月开工资了,请客吃饭。
而且是前几天定好了事。
忽然想起来那句话:鱼找鱼虾找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