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本着先入为主的观念,涉及到个人利益的同时,我们首先会本着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自私心态进行分析问题。所以只要触碰到了个人利益,阻碍了自身的发展的道路,那么就会产生一场巨大的纠纷。相互伤害不单单是一方伤害另一方,更多的是因为在争夺稀缺的资源。
利益最大化
纠纷的产生是因为不同的资产隶属于两个人或者两人以上,举一个前期的例子,采石场老板和采石场旁边的空地问题。如果他们隶属于两个人的话,那么这块空地后期被开发商用来建造居民楼,那么可想而知,居民入住后的后果呢?必然是会因为采石场的噪音展开一场法律纠纷。可是采石场老板是一个十分有经济头脑的人,他在开发商发现这块空地之前就选择买下来这块空地,现在这两项工程都属于同一个人,那么哪一项工程会为他带来最大的效益呢?采石场可以为他带来最大效益,很多博物馆的人都会过来购买他的石头,看似是买了一块闲置的空地,其实是早就已经有消费者为他所做的这一切买单了。这样做,避免了纠纷,还能好好的愉快的去开采石头了。
深刻去想一下问题的关键,在这个急速发展的时代,很多旧事物会被取代,将会有更先进的东西来取代他们,比如灯泡的出现取代了蜡烛。城市发展也是一样的,很多农村山区一步步的被开发,所以在边缘区域那些曾经为你带来最大利益的东西,需要你被迫舍弃。这是本着什么原则呢?当然是利益最大化原则。谁为社会本身带来的利益最大,谁就是王者。同样,在相互伤害的过程中,谁避免伤害的成本最低,谁就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这样才能将社会成本降到最低。听说火车撞死人是不用负责的,所以说这这次的相互伤害中,人本身做到防止火车被撞的成本是最低的,如果让火车去防止这场事故的发生,那么付出的成本是很高的,甚至是全部火车上的人的性命。
价值最大化
这里还会有一个科斯定律:谁能把资源用的更好,资源就应该落到谁的手上。那么这是一个什么原则呢,我个人觉得这是价值最大化原则。谁能将资源本身整合之后带来更大价值,那么这个资源就应该是归属于谁的。举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比如我们生活中的垃圾处理问题,生活垃圾是我们自己制造的,我们丢弃的方便袋,塑料制品,纸质品,有的被拾荒者捡去卖掉,有的被垃圾车拉回垃圾场进行分类回收,对于垃圾场的老板来说,他能有办法将垃圾进行整合分类回收,甚至是再制造。他们能够把垃圾整理分类,这样不但做到了资源的再利用,增加的资源的使用价值,同时也为城市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举好几得的事情的到了社会的认可,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社会成本呢。
这里的社会成本问题主要涉及到两个:值得与不值得(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一个是资源的利用,谁用的好就归谁。这两项都是本着降低社会成本问题,价值最大化原则来进行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