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
①组建单位申请报告(是2方以上共同投资的还需各方申请报告);
②组建单位上级批复;
③企业章程;
④可行性报告;
⑤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会、统计、营调、运价结算、安全、驾驶员);
⑥验资证明、报告(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
⑦购车额度表(5辆以.上新车发票,旧车组建须提供固定资产调拨单、车辆过户保证书、行驶证复印件和达到二级车况等级以上的检测报告);
⑧有效的停车场地证明(租赁协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其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和5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提供1年以上的租用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⑨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伍份(盖组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章);
⑩旧车组建须填写车辆注册清单一式贰份。
(二)私营申请者:
①申请报告和购车额度申请表(5辆以上的新车发票);
②企业章程;
③可行性报告;
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会、统计、运价结算、安全、驾驶员);
⑤验资证明、报告(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⑥停车场地证明(须有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2倍的停车场地和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协议(须提供1年以上的租用合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⑦聘用驾驶员协议及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外地驾驶员还须提供临时寄居证明复印件);
⑧聘用会计专业人员协议及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⑨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肆份(盖私章和有关部门章)。
(三)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①组建单位申请报告(是2方以上共同投资的还需各方申请报告);
②组建单位上级批复;
③企业章程;
④可行性报告;
⑤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会、统计、营调、运价结算、安全、驾驶员);
⑥验资证明、报告(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
⑦购车额度表(5辆以上新车发票,旧车组建须提供固定资产调拨单、车辆过户保证书、行驶证复印件和达到二级车况等级以上的检测报告);
⑧有效的停车场地证明(租赁协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其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和5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提供1年以上的租用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⑨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伍份(盖组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章)。旧车组建须填写车辆注册清单一式贰份。
(四)个体申请者:
①出售车辆方的歇业知照单;
②申请报告;
③待业或辞职证明;
④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⑤停车场地证明;
⑥购车发票复印件(旧车过户发票或者车辆报废单和新车发票);
⑦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⑧车辆购置附加费复印件;
⑨年龄在18-24岁的适龄人员兵役证明;
⑩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肆份(盖私章和街道等有关部门章)。
(五)中外合资申请者:
①组建单位申请报告;
②原组建单位申请报告和上级批复;
③交通部和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批复;
④可行性报告、章程、合同、意向书、项目建议书;
⑤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企业人员名册(包括财会、运价结算、安全、驾驶员);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⑦购车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5辆以上新车或达到二级车况等级以上的在用车);
⑧有效的停车场地证明、租赁协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须有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的停车场地和5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提供1年以上的租用合同);
⑨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伍份(盖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章);
⑩填写车辆注册清单一式叁份。
2、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程序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
①经营者向企业注册地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提出开业申请;
②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报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审批;
③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在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批准者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④凭《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税务部门办妥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私营申请者:
①经营者向企业注册地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提出开业申请;
②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报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审批;
③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在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批准者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④凭《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税务部门办妥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三)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①经营者向企业注册地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提出开业申请;
②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报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审批;
③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在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批准者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④凭《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税务部门办妥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四)个体申请者:
①经营者向企业注册地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提出开业申请;
②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报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审批;
③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在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批准者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④凭《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税务部门办妥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五)中外合资申请者:
①交通部立项批准文件;
②凭交通部立项批准文件,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受理,并在15日内完成审核,报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在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③经批准者由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颁发《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④凭《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税务部门办妥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签名);
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办理提供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需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名,此表于窗口领取)
2、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需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名)
3、现有机动车辆有效的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资料(《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若综合检测报告单的车属单位或车牌号码与行驶证不一致,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一年内的新车不需提供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资料)、拟购置运输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的具体厂牌型号、数量、购置时间、技术性能等内容,原则上要求购置厢式、重型或专用车辆;承诺书需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名)
4、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需交验原件,公司所聘司机的从业资格证原件上“服务单位”处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日期;个体业户所聘司机的从业资格证原件上“服务单位”处须由车主签名并注明日期)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每份制度的末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6、保证使用清洁能源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签名)
7、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办公场所、经营场地证明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事流程:
1、企业向交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经办人员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告知单;
3、资料齐备后,由交管所人员到企业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市交通局运管处制证或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的理由;
4、市交通局运管处审核后,报省运管局或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辅助业许可证》。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要求与流程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也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
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骑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营运证。
凡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的经营业务,应当首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再提交以下材料来办理道路运输证:
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配发表》(企业应加盖单位公章)、《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填写《湖南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表(2)》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据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已经办理营运手续,因车辆产权变更的,还须提交原车辆管理档案以及原车籍地运管部门车辆转出证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证明和车辆技术档案。申请从事道路集装箱运输还应提供专用车辆条件状况检测证明
6、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上述材料须携带原件,其中行驶证的登记证书复印2份,身份证明复印1份,复印件一律为A4纸。 车辆彩色照片3张,(由发证部门监制)
而且现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开始生效,最好先核对一下是否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超标,那就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
一、如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副本用于记录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变更结果等情况。对经许可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者或大中型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其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包含“X交运管许可X字号、业户名称、地址、经济类型、经营范围、证件有效期、核发机关、核发日期”等内容。X交运政许可X字000000000001号,其中第一个“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个“X”为地市的简称,000000000001前六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后六位为自然数编号。副本除有与正本相同的内容外,还有分支机构及地址、变更记录、检查(考核)记录。“证件有效期”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四年,经营者应当在到期前十日内到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分支机构及地址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核发机关盖省级或地市级、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专用章。变更记录是记载经营者变更的情况。检查(考核)记录是记载经营者违章处理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查、考核的情况。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着一家一证的原则,按照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输相关许可决定书,集中一起到最高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或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收回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备查。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样式、尺寸、图案、格式、文字、制做要求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相同,其中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改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并适当调整字号和间距;“业户名称”改为“单位名称”;“经营范围”改为“运输范围”。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证、副证丢失、损坏、污损或者需要变更经营内容的,到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变更和申请补办手续。
7.在民族自治地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可以采用汉文和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印制。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填写内容
1.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2.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项目)、大型物件运输(类别)、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类别、项别)
3.国际运输: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站场: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
5.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二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三类机动车维修(项目种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一类摩托车维修和二类摩托车维修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综合类(车型种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类(车型种类)、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培训项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填写说明
1.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在括号内标注(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
2.大型物件运输按《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分为一、二、三、四类,在括号内标注类别(只标注一个数)。
3.危险货物运输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05)的规定的类别和项别标注。第1类为爆炸品,分别为:1类1项、1类2项、1类3项、1类4项、1类5项、1类6项;第2类为气体,分别为:2类1项、2类2项、2类3项;第3类为易燃液体;第4类为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分别为:4类1项、4类2项、4类3项;第5类为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别为:5类1项、5类2项;第6类为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分别为:6类1项、6类2项;第7类为放射性物质;第8类为腐蚀性物质;第9类为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若许可被许可人运输某一类别的全部项别或者该类别不分项别的,直接填写类别。若只允许被许可人运输特定危险货物的,可按《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直接标注危险货物的品名。
4.一、二类机动车维修在括号内标注(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可标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三类机动车维修在括号内标注(发动机修理、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嘴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维修、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其他机动车维修按上述要求在括号内标注。
5.驾驶员培训综合类是指具有两种及以上车型培训能力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填写C1、C2、C3、C4、B1、B2、A1、A2、A3、D、E、F、M、N、P中的两项;驾驶员培训专项类是指只有一种车型培训能力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填写C1、C2、C3、C4、B1、B2、A1、A2、A3、D、E、F、M、N、P中的一项。
6.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的培训项目分为客货物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填写一项或者多项。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的内容和程序
对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业户的审验分二个阶段进行,先对运输车辆进行审验;运输车辆审验后,再对经营业户进行审验。对各类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包括客货运输、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辅助服务)的审验,凡设有分支机构的,选审验分支机构,再审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本部。
(一)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年度审验内容
1.审验《道路运输证》是否有效;
2.查验车辆二级维护有效凭证(即按每年需进行二级维护的次数所对应的出厂技术合格证、维修结算清单和发票);
3.对车辆技术等级进行审核。车辆技术等级由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车辆检测报告的结果进行评定。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书必须存入车辆技术档案,以备查验;
4.查验道路运输管理费的缴纳情况;
5.审验经营行为。查验运输车辆是否有违法违章行为和服务质量投诉,运输车辆的违法违章行为应记录在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档案中,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累计核算,并与质量信誉考核相结合,作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和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
6.对上述内容查验后,符合规定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上填写审验日期和加盖道路运输审验专用章。
(二)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审验内容
1.审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是否有效,包括审验所有分支机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注册地以外的分支机构由其母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统一核准;
2.查验道路运输管理费的缴纳情况;
3.查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经营行为,查看业户档案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的“违章记录”栏,看是否有服务质量投诉和违法行为;
4.考核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考核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用专用小方章加盖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记录”栏上,并填写考核日期。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不能通过年度审验;
5.经审验后,符合规定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审验记录”栏上填写审验日期和加盖道路运输审验专用章。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整改和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6.审验结束后,合格的,对客货运输车辆发给“道路运输证标贴”。
五、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流程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A.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B.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C.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D.申请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二)、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三)、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四)、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五)、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如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如今,道路运输的发展是越来越快了。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唯/一可以合法取得经营道路运输的凭证。
一般单位、团体和个人有权利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那就要取得的证明,既从事物流和货运站场企业经营时必须取得的前置许可,物流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视当地政策情况办理道路运输的必要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做资料(一个工作日)——提交资料(一个工作日)——审核——审核通过——领取证件(办理时间25-30个工作日)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向县级政府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审批;
5.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现有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旧车营运证注销单原件及复印件;
4.柴油、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3500kg的新车及前次等级评定日期超过规定时限的重组旧车,需提供《河*南*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5.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从业证明;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车辆燃料消耗量要符合行业标准;
2.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要有固定的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3.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要有专用的冷藏设施;
4.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专用运输车,在车上要有专用的容器、设施;
5.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要有和所运输的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办理许可证对驾驶人员要求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通过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办理许可证的车辆条件
1.一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2.二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3.三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0吨及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4.四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审批
6.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材料:副本、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信息、从业资格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一、客运: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5、审查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货运: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道路运输站场: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机动车维修: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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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新区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必看知识您知道吗,一起来看下吧~让您的办/证程序事半功倍哦
苏州新区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条件?
1、办理需要自有地址,地址面积必须要80ping米以上。
2、需要有三个苏州的黄牌车和3个人,黄牌车需要为五吨的卡车。
3、需要有一个车库,要求是需要能给放下三辆车就够了。
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4、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有专用的冷藏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专用运输车有专用的容器、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6、一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7、二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8、三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 200吨及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苏州新区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有效期为1年以上(从申报之日算起)的停车场租借合同和停车场地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已购置运输车辆的,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环保标准、技术等级、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等内容;申请专用运输的,还须提供专用运输专用容器、设施、设备清单;申请大型物件运输的,还须提供超重型车组名称、装载能力及配套附件清单;已(拟)购车辆为自卸车的,还须提供承运物品情况说明;承诺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6、驾驶人员的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