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写的日志和标题并没有什么联系。这标题只是一首歌曲的名字,以前总是以为叫《第一次遇见你》,是听一个朋友经常和我神神叨叨才记住的。一直没有把这首歌曲当一回事,记得初中时候他总是和我介绍这一首歌,总是在下自习的时候在操场和我说他的初恋女友,说他们见到的时候正好是在那个雨天,所以这首歌是他最喜欢的歌曲。那时候的我只知道一心读书,理解不了那种初恋甜蜜又因为分开遗憾的感觉。说实话,当时听着就有一种他是对牛谈琴的感觉,因为对一个没有恋爱的人来说恋爱,那纯粹是和小孩子谈未来人生的规划。
然后,再见到这个朋友的时候我已经是在大学了,和他交谈的时候别的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当时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比他高一大截了,以前初中的时候便是他比我高一大截,那时候的我瘦瘦小小的,当然现在还是那么瘦。不过好歹不再是那样的矮了,虽说现在也不太高。当时看见比他高了倒是蛮开心的。以前便是想在身高体重上向他那般发展的。朋友的房子已经买好了,也准备买车了。两个人聊天的话题都是在工作,以前的经历和以前同学的消息。唯独恋爱这一方面我们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回避开来。在这一方面倒是能没有涉及就没有涉及。后来他告诉我说,准备去和别人介绍的一个小姑娘相处看看,说这话的时候他递给我一支烟,自己自顾自的点着先抽了起来。我笨拙的把烟点着,第一口时就像把所有的郁闷都吞进肚子里,第一口过后我就果断把烟甩了,烟草的味道还是那样的什么味道都没有。朋友自己哼着这一首歌。我看着他也没有问他的初恋怎么样了,可能有了男朋友可能已经成家了。我知道的是那个小姑娘他一点都不熟,只有彼此的qq号码,然后便决定处着看看了。当时我笑着说,“也好,先处着吧,这不就是过日子么,总要有个慢慢了解的过程不是吗,要谈就好好的谈,别又和以前初恋一样谈崩了。”当时说出来我想抽死自己的心都有啦,叫你丫嘴笨,连说话都不会,好好的提这个干嘛。然后就楞在那里。朋友看了看我,叹一口气说,“都过去了,都几年了,怎么还记得。“
如果真有那么容易忘记一个人,那只能说明彼此的记忆不够深,时间够久,新欢够好,才能让你能把最不舍得最不愿意忘记的忘记了。究其根本,只是自己有意识的不愿意去回想罢了。
总有那么人在等你,在你不知道的远方,你要相信,有一天她会看见你所有的动态,走过你所有走过的路,看完你所有的日志,浏览完你所有的心情,然后走到你身边,你要做的,就是使自己变得更加的有趣和优秀,然后遇见更好的她。这是在网上很流行的一段话,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那个没有遇见的另一半,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和理由,自己知道就好。
惟愿所有的努力和深情都不被辜负,惟愿在这条路上行走的你们,在这段孤独岁月的你们,能都得到自己想要的。